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17日)舉行第二輪第6場聽證會,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引述大埔南選區議員黃碧嬌部份書面回覆稱,她曾就宏福苑會議收授權票,但沒有提供物資及收取利益。
大埔南選區議員黃碧嬌曾任宏福選區區議員,以及宏福苑法團事務顧問,其角色於大火中引起爭議。
據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杜淦堃今日在聽證會引述黃碧嬌的書面回覆,黃碧嬌稱「基於區議員身分與街坊長期互信」,曾兩次於宏福苑會議收授權票。其中一次是2024年9月6日,接觸約20戶居民,稱部份街坊不希望舊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被罷免,故提供授權票。她又聲稱僅是授權業主的要求協助投不贊成票,「從未提供任何物資作為交換條件,更沒有收取任何人的利益。」
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主席徐滿柑今日在庭上作供指:「(黃碧嬌)有沒有收利益我不知,我們覺得區議員不應插手居民投票」。
昨日的聽證會上,宏志閣居民戴自文作供時表示,黃碧嬌曾向其母親索取授權票,他在法團投票當日才得悉事件,想向黃取回授權票,卻被諸多為難。他在離開聽證會時也表示,很多街坊都知道收集授權票的事,由黃碧嬌開始取授權票的期間,已一直在群組討論,但一直都沒有官員回應到底這件事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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