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4日)舉行第三輪第五場聽證會,出席作供的包括消防處處長楊恩健。
消防處助理處長(新界北)鄧榮華先作供,他於宏福苑火災當日下午4時18分至6時22分在現場做總指揮。鄧榮華於下午3時50分到場,見到宏昌閣及宏泰閣火勢嚴重,火勢有蔓延到其它座數,認為情況是「史無前例」的惡劣。鄧其後安排高職級同事到場,確保每座大廈均有一名高職級人員負責。至下午5時半, 7座大廈均火勢猛烈,消防動用多條喉灌救,亦有出動無人機監察。
鄧透露,火警初期有一名消防員進入宏昌閣,希望進行緊急搶救及疏散,但僅上到半層樓梯,現場已經「好熱好大煙」,只能返回大堂,但期間大堂突有棚架倒塌,要離開大堂,否則該消防員都有危險。
鄧續指,現場火勢嚴重,消防員要一邊灌救一邊清理竹支,盡力想辦法進入大堂。他在下午3時40分接報,有同事抓到機會移開竹枝,找到狹窄通道進入大堂,並救出3名昏迷人士。另外,消防員亦曾找到機會,在10 樓及14樓單位救出市民。
鄧榮華又指,消防有嘗試不同方法救援,例如曾考慮在10樓位置設「橋頭堡」,再透過鋼梯將消防員送入大廈,但因附近單位火勢和濃煙猛烈,最後要調整策略。他又指有人員在中層滅火後,發現中層及低層再次起火,最終只能層層推進。
就大廈的消防栓和喉轆關閉。鄧榮華表示,消防員需使用手提泵到高層灌救,手提泵重80公斤,在光線不足的狹窄樓梯,將手提泵運上去並非容易,但最後都能克服。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杜淦堃關注鋼梯車的情況。鄧榮華指,在四級火時已按機制派出3輛鋼梯車。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黃景文到場後,短時間再加派3輛鋼梯車。鄧接手後再增援一輛鋼梯車。他表示,每次行動後均會檢討,汲取經驗。
對於殉職消防員何偉豪錯誤前往宏泰閣,杜關注消防員或來自不同分區,走錯路時如何處理。
鄧榮華回應指,消防車到場時主管要向流動指揮車報到,流動指揮車上有地理資訊系統及各式樣的地圖,一般情況下,現場亦有總入口指揮,「會見到一些point、一些點,他們一定會知道火警位置在哪裏」。
楊恩健:增線路聽999駁線電話
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其後作供。杜淦堃表示,外界多將宏福苑大火與英國倫敦格倫費爾大樓(Grenfell Tower)比較,認為兩者痛點相似。楊恩健回應,要逐一看,消防在英大火後已屋宇署在全港檢視有否有使用類似外牆物料的大廈,制定緊急預案;並推遲註冊工程師計劃,以檢視是否有漏洞。另外消防亦有檢視「留在原地政策(stay put policy)」,教育市民不只聽到火警鐘要走,見到濃煙應返回家中、要帶逃生三寶等。
楊恩健又表示,就是次火災期間收到大量求助的問題,消防處今個星期已增加30條線,可接聽999駁線電話,未來兩個月會再加30條線。
消防與屋宇署是硬性分工
就消防與其它部門的分工,杜淦堃引用消防條例,指消防的職責包括按情況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等,屋宇署如要處理建築材料,難免與火警有關,形容「大家都有責任」,楊同意。楊又表示,消防與屋宇署大多是「硬性分工」。
杜提出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大火後,有迷你倉經營者提出司法覆核,法庭當時認同消防不應將建築火警危險責任交予屋宇署。楊回應說當時他有份落場救火,每個倉如火爐,又熱又窄,需政策監管。消防和屋宇署分別以其權力監管迷你倉,形容雙方分工是「互補」。
但在發泡膠和生口問題就不同,屋宇署的考慮主要涉及結構及工程等範疇,未必完全兼顧到消防需要,正與消防商討如何監管。他又同意消防和屋宇署均有權力處理發泡膠問題,並指屋宇署今日3月更新作業守則列明不可用發泡膠封窗。
「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將需經過審批
楊恩健透露,正準備修例,未來會要求強制以電子輸入「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消防正更新系統,所有承辦商將最快一個月內會收到通函。另外,消防未來會針對性巡查曾被扣分的承建商,並加重未提交或遲報告消防設備損壞的刑罰。消防亦考慮針對消防裝置承辦商引入續牌制度。
楊又指,今日起所有「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都要經過查問,審視是否有暫停消防設備的需要。他續說,將修例要求暫停消防設備時需要經過審批,會限承辦商需在60天內完成相關工程。
另外,消防在大火後與屋宇署、房屋局商討要求對方每兩周提供正進行搭棚工程的樓宇名單予消防處,如樓宇有提交SDN,會要求停止工程,並派員到搭棚樓宇巡查消防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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