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0日)舉行第二場聽證會,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繼續陳辭。
杜淦堃指,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於2024年6月17日的工作會議上提出使用發泡膠板,以保護單位窗戶免受工程影響而損壞。工程顧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曾提醒發泡膠易燃,建議用夾板裝置,但宏業拒絕,稱發泡膠板在保護窗戶方面更理想。
其後鴻毅重申發泡膠板存在較大風險,若堅持使用宏業需「必須自行考慮風險及制定應變方案」。同年7月17日,宏業致函鴻毅稱7月16日的工作會議上已批准使用發泡膠板覆蓋窗戶,鴻毅於7月18日簽署該函件。
杜淦堃引述警方檢獲的文件,指負責宏建閣、宏泰閣及宏昌閣外牆粉飾工程的分包商「海德營造」於2024年8月及9月向湖北供應商分別發出三批發泡膠板訂單,其中一份訂單明確寫明有關發泡膠板屬非阻燃,其餘訂單雖未寫明,但三批訂單的單價相同。「海德營造」的關聯公司「恆豐營造工程」曾將部份發泡膠板轉售予負責宏新閣、宏盛閣及宏智閣的外牆維修工程的二判「新南方建築」。
2024年9月,管委會收到居民影片,指覆蓋窗戶的發泡膠板未能阻燃。宏業代表則稱法例沒有訂明不能使用該物料,又指使用明火當然會令好多物料燃燒,用煙頭測試就不會點燃發泡膠。
杜淦堃展示的一段對話截圖顯示,時任法團主席徐滿柑曾要求宏業使用「無咁易燃」的發泡膠板,並拍片測試,「條片唔好咁流」。宏業董事何建業同意,但強調已安裝的發泡膠板不會拆卸。
同年10月,宏業在收到一批新的發泡膠板時曾表示,即場用火機測試不能點燃。至同年11月,「海德營造」向另一供應商「武漢漢塑新材料」訂購新一批有列明「阻燃」的發泡膠板,其單價是之前非阻燃發泡膠板的兩倍以上。
綜合相關證供,杜淦堃推論,宏業可能將兩種發泡膠板混合使用。
宏福苑居民曾投訴發泡膠板易燃 消防處稱非管轄範圍
杜淦堃指出,宏福苑居民曾就發泡膠板易燃向政府投訴。其中居民黃先生在2024年9月23日向1823投訴,消防兩日後派員巡查,但就回覆居民發泡膠板不屬消防管轄範圍。前業主立案法團副主席麥志雄亦曾向消防處投訴,但獲類似回覆。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方面,根據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證供,他稱曾口頭諮詢被借調屋宇署的謝姓顧問,指謝稱發泡膠封窗屬臨時工程而非建築工程,不需符合阻燃要求。
不過謝顧問回覆獨立委員會則反駁稱古的說法無書面紀錄,對他不公平,並指出按慣例,公務員尋求涉及生命安危的正式意見需要有書面記錄。他又指曾研究2017年英國格蘭菲塔大廈火災,該火災亦涉及易燃發泡膠的外牆物料,故他對外牆使用發泡膠非常謹慎,不可能建議使用。
另外,ICU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回覆1823的信件稱,承建商正嘗試試用具阻燃標準發泡膠作臨時保護。但杜淦堃指,ICU沒有用打火機進行簡易點燃測試,亦無證據顯示ICU曾索取有關發泡膠板的證書和測試報告等。
消防系統停用超過半年
火災前,宏福苑大廈消防系統已停用超過半年。杜淦堃指,消防消防裝置承辦商「宏泰」在火災發生的一周前維修宏福苑警鐘及警報啓動裝置,發現消防泵總電掣被關閉。「宏泰」代表向宏福苑物業管理公司ISS員工查詢,獲回覆指因維修消防水缸而關閉消防泵總電掣。
但根據消防處的證供,關閉消防泵總電掣會導致火警警報系統關閉,因兩者共用同一電源。而且維修消防水缸只需關閉水泵開關,毋需關閉總電掣。
另一間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則負責為宏業向消防處填寫關閉消防裝置的通知書。該公司董事梁秉基及嚴財華已承認嚴重疏失,並交代是受「宏業」所托掛名。杜淦堃說看不到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曾到宏福苑進行風險評估。「中華發展」多次應「宏業」要求向消防處申請關閉系統,最終曾16次向消防處申請延期。
消防處方面,杜淦堃指處方應在收到相關通知書後的24小時到場進行評估。而消防處於2025年4月至 9月曾12次到訪宏福苑,但沒有進入消防泵房巡查;亦沒有注意到火警警報系統因消防泵總電掣被關閉而一同被關閉,並質疑消防處為何沒有對「中華發展」多次申請延期關閉裝置作出查詢。
用木板改裝「生口」違規 房屋局ICU稱無留意
杜淦堃又指,工程期間,宏福苑逃生樓梯每隔五層就有窗戶被改裝成方便工人進出的通道,俗稱「生口」。有外判商表示,原本用鋁板製作通道,但因鋁板常破裂故工人改用木板。杜淦堃認為「生口」是火警期間濃煙攻入走火通道的主因,使用木板亦違犯多項消防條例,房屋署亦同意用木板是違反物料耐火性規定。
杜淦堃指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在審查宏福苑窗戶小型工程申請時,只是隨機抽樣審查,沒有實地考察。對於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為何沒有發現「生口」使用了木板,ICU回覆獨立委員會查詢稱,文件的基礎審核只要求照片是否清晰,未有留意到違規情況。
勞工處則稱屋苑樓梯是屋宇署和消防處的負責範圍,勞工處缺乏專業知識識別違規情況。
鴻毅董事被指刪改投標分析報告 宏業訴訟部分無分變有分
杜淦堃亦指出,工程顧問鴻毅於2023年9月向市建局及業主立案法團提交《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宏業在「無法律訴訟」同「過往8年無訴訟記錄」兩個項目中均獲滿分。但宏業在2017年至2023年有24次違反職安健條例的紀錄,同時宏業亦曾違反建築相關條例。
杜淦堃引述鴻毅項目經理孔世傑的證供,孔在完成宏褔苑回標分析報告並交給公司董事黃俠然。黃審核後再將資料交回孔核對,孔發現報告中「宏業」的訴訟部分得分由0分變成6分,相關的訴訟個案詳情被刪去,其後公司的評分亦出現調整。孔曾就此向黃查詢,僅獲回覆「不用理會」,繼續用新版本報告。
市建局在收到報告後沒有審查。局方解釋稱只是提供「招標妥」平台協助招標,無責任核實資料。杜淦堃提到市建局收到的來自梁鄧蔡律師事務所的證明文件,信件中僅稱「宏業無涉及「owner’s cooperation and management(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的訟訴,但沒有提及勞工處等政府部門的訴訟。
鴻毅唯一註冊檢驗人員是「freelance」
另外,2023年12月上任鴻毅董事的吳躍,是宏福苑工程的唯一註冊檢驗人員(RI)。杜淦堃指出,吳躍本身有全職工作,並供稱以「freelance」形式擔任鴻毅「RI」,只限於簽署表格及檢驗報告,但未有實際參與維修工作,更有資料顯示吳躍在2025年10月至11月同時以freelance接下56個工程項目簽署,杜淦堃形容吳躍似乎是個橡皮圖章。
居民曾投訴被代表 無政府部門理會
杜淦堃又表示,不少居民曾多次投訴授權票問題,如2024年1月的特別業主大會,就維修方案及承建商投票,有居民投訴當日僅293人出席,點票時卻有570票;有居民出現自己的授權票,但他們根本沒有授權他人代投票。
但屋宇署回覆投訴稱宏福苑屬房屋局ICU管轄範圍。民政事務總署則將投訴轉交其他部門,甚至交回宏福苑管理委員會,但管理委員會本身亦是投訴對象。市建局亦認為不屬其法定職權範圍,對居民的回覆基本上無實質回應。
宏福苑居民在2024年2月曾集合5%業權要求召開緊急業主大會推翻合約,但被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拒絕召開大會。其後居民要求民政總署介入,但最終民政總署只是發勸喻信要求鄧履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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