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宏志閣居民今日(17日)最後一日分批上樓收拾個人物品。面對政府提出的收購及安置安排,有居民向記者表達強烈不滿,批評目前的收購方案如同「博彩」,強調在各項細節尚未釐清前,拒絕簽署任何收購建議信。

在宏志閣居住逾二、三十年的業主熊女士手持寫有「還我家園」及「我要回家!」的紙張到場,向當局抗議。儘管有人擔心她會因此被捕,但是她仍堅持表達訴求,直言自己與宏志閣「同生同死」。

熊女士在受訪時難掩悲痛,對於當局規定的3小時執拾時間,她反問官員若親自回家執拾,「看看你執拾到甚麼東西回來」。她質疑政府為何不能讓居民在充足時間下完成執拾,再談業權收購,並批評目前供選購的單位大多是「賣剩蔗」,質疑3千多個單位中究竟有多少「揀得落手」。

她批評政府災後半年以來的安排是「大石砸死蟹」,原本提到的「情理法」如今只剩下「法」,質問「情理」何在。她不滿,收購方案要求居民在單位坐向及細節未明的情況下,先行賣出業權,令居民無從抉擇。她形容這種做法如同迫使市民參與「博彩」,因此決定不簽署收購信。

熊女士質疑,究竟政府在大災難半年後心情漠然,抑或真的覺得災民已經經歷完,可以重新上路面對一切。「當政府在高談闊論程序與法律時,可曾想過,在那堆瓦礫之下,有多少人的家人來不及離開?這不是冷冰冰的損害賠償數字,而是被暴力撕裂的人生軌跡!」

熊女士又說,當法律成了掩蓋失職的遮羞布,情理竟成了施捨般的傲慢。災民看著那片被摧毀的土地,才驚覺原來在權力面前,「平民百姓窮盡一生建立的家園,竟然如此廉價,廉價到可以被輕描淡寫地略過」。

她重申,居民並非要求住豪宅,僅希望獲得與舊居價值相若的單位。她批評目前當局提供的單位質素與原本的宏志閣單位相去甚遠,甚至與公屋無異。她認為,正常的買賣程序應是先讓居民選定心儀樓宇,而非在所有資訊交代清楚之前便要求居民「拿錢走人」。

她又透露,火災後家中價值20萬元的鋼琴受損,一家四口目前被迫分散居住,因家園被毀而飽受精神困擾。她在入住過渡性房屋期間遭遇盜竊,損失約6至7萬港幣及人民幣現金,連同多個機構捐贈的現金券亦悉數被盜。

她感嘆自己一生省吃儉用,如今資產卻變得毫無價值,對未來深感迷茫。她呼籲「父母官」應親自體察災民痛苦,並要求政府恢復正常的買賣程序,而非將災民逼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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