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擔任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周四(26日)出席記者會時表示,表示在制定劏房標準後,會先針對和取締不合標準的劏房,但可能需以立法賦予政府權力。工作組爭取下星期召開首次會議,目標在10個月內就施政報告訂下的目標提出建議。
黃偉綸表示,工作組期望在10個月內就多個方面提交建議,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立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衞生及居住面積等;針對不合要求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防止劏房數字增加;及提出行政和立法建議。他強調政府在制訂取締行動時,會考慮過渡案情,以免令住戶無家可歸。
被問到制定劏房標準是否將劏房正當化,政策目的並非「取消」所有劏房。黃偉綸指,在制訂標準後,劏房只有符合或不符合標準,政府會聚焦不符合標準的劏房。政府可能需要設立新的法例,才有權力去取締劏房。他又說,並非所有劏房都不符合消防要求,指目前有制度可以申請改造單位。
他又稱,工作組只有10個月去研究是相當急,訂立標準考慮方方面面,不能太低,但太高也沒意義。另外,為了知道全港劏房的情況,可能進行「凍結登記」,以阻止新的不合標準劏房出現。在取締劏房方面,他指,未來十年的第二個五年期,香港公私營單位供應都會提高,讓社會更有底氣處理劏房問題。
黃偉綸又表示,10年土地供應計劃進度符合預期,最新預測2023/25至2033/34年度的熟地供應量達3,370公頃,較去年預測多90公頃,當中有一半都是北部都會區及交椅洲人工島。至於北部都會區的詳細規劃,則留待下星期發布行動綱領時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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