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劣質劏房,兼任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組長的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取締劣質劏房已有基本框架,將諮詢兩個月,再提交立法會審議,預計明年完成立法。他透露,立法會今屆會期明年10月完結,但是之前的溝通中,議員仍然稱當局可提交草案,會儘早審議。
黃偉綸今(20日)在商台節目重申,劏房登記期為12至18個月,寬限期為一至兩年,有待立法會商討,若業主過了登記期拒絕登記,並繼續在寬限期後經營不符標準的劏房單位,當局會優先取締。
租金大幅攀升可能性不高
他續說,公營房屋單位的供應量,撇除簡約公屋,將來每5年每年平均超過3萬個。他並相信,在取締劣質劏房後,市場合規的「簡樸房」供應不會大幅減少,因為現時七成單位經一點改動就能合規,其餘三成經改動就能合規,又容許新的「簡樸房」認證申請,租金大幅攀升的可能性亦不高,相信劏房需求,會隨劏房戶逐漸上樓住公屋而降低。
至於能否承諾無人因為取締劣質劏房,被逼露宿,黃偉綸強調,不會令任何人因為政策無家可歸,政府會提供中轉單位,亦相信社工會協助。
對於限制8平方米的「簡樸房」標準,並非人均居住面積,主持關注如果有更多人居住擠迫,黃回應是「理論上發生」,政府數據顯示分間單位中有七成只住1至2人,政府不「定死」人均居住面積,是現實未必可行,例如夫婦產子、朋友到單位暫住。黃又認為,市場會調節。
談到政策延續性,他稱房屋政策需要較長時間執行,只要是好的政策方向,「屆屆政府都做」。
擬議違反劏房條例最高刑罰為監禁2至3年,黃偉綸認為合適,指若只對違規劏房業主罰款,阻嚇力不足。
至於政策為何未涉及規管籠屋等不適切居所,黃偉綸指,以多年處理公共政策經驗,若同一個政策處理處理所有問題,並非最有效,落實時間亦會變得長,當局會繼續處理無牌的劣質籠屋,亦表示如工業大廈內僭建物等居所,由不同政府部門處理,會繼續與各部門密切聯繋。
施政報告提及,調整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至6:4,黃偉綸指出,現屆政府立即起步實施,會在第二個五年期看到改變。
2025年底至2026年底為登記期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同一節目表示,建議中的寬限期較長,相信市面上的劏房很多「做少少」就變成合規的「簡樸房」。
她預計,最快2025年年底完成對取締劣質劏房立法,2025年底至2026年底為登記期,到2027年初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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