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取締劣質劏房,並將符合標準的劏房改名為「簡樸房」,引起了社會就標準面積大小、安置政策、租金管制等範疇的討論。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日(26日)在電視節目上直言,讓受影響的劏房住戶提前「上樓」並不可行,執法將遵循「先易後難」的原則,優先處理居住環境惡劣和即將獲派公屋的住戶,而公屋輪候機制不應與取締劏房的措施直接掛鈎。
何永賢在今日播出的有線新聞節目《有理有得傾》中表示,許多劏房住戶正處於惡劣的居住環境,這是社會所不樂見的情況。目前全港有約11萬戶劏房,她認為需要被取締或執整的只佔3萬多戶,其餘7萬多戶符合「簡樸房」標準,相信市場供應足夠。政府將提供登記期和寬限期,讓業主有足夠時間改善其劏房,以符合「簡樸房」的新標準。
當局計劃於今年底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取締劏房,何永賢期望市民給予意見。執法方面,她強調要循序漸進,先易後難。假如某棟大廈有不少劏房住戶輪候公屋時間不太長,抑或已經收到信即將入住公屋,則可以優先執法。公營房屋的供應時間至關重要,當公營房屋供應穩定、數量足夠時,便是推行執法的時機。
被問及正在輪候公屋的劣質劏房住戶能否提早或優先上樓時,何永賢回應稱需要審慎考慮,因公屋輪候有其既定系統,不應直接與處理劏房問題或《簡樸房條例》掛鈎,否則會誘使更多人選擇入住條件惡劣的劏房,期望獲得優先安置,這將引發很大的問題。
至於「簡樸房」的標準細節,何永賢表示仍可商討,例如房間若無窗僅靠抽氣扇,是否為不可接受的條件。關於最低居住空間面積標準,她引述有政黨建議將標準定為7平方米,但她認為8平方米只是剛剛好,能擺放一張單人床,若住兩人需使用上下格床,面積不大。她強調標準經「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深入研究和多方意見討論後制定,不會再降低至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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