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工作」的新工作模式越趨普遍,不少僱員在非工作時間,被要求利用通訊工具工作,即變相「隱形加班」,但卻不獲補償。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今早(9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指,香港勞工保障落後,建議政府可以參考大陸及國外做法。

黃國指,現時「線上工作」模式越來越多,若打工仔要計算在家有否超時工作,其實可以引用兩個「隱形加班」指標,包括「明顯佔用休息時間」和「付出實質性勞動」。

他舉出大陸一宗最高人民法院案例作例子。案中從事資訊科技行業僱員,被要求非上班時間,需要回覆客戶查詢。法院查看回覆客戶等紀錄,認為僱員在非上班時間所被要求的工作,有「明顯佔用休息時間」以及「付出實質性勞動」,最終判處該公司需要賠償加班費。他表示,這個案件所釐定的指標,值得港府參考。

他又提及,部份歐洲國家亦著手研究僱員離線權安排,讓打工仔在下班後,可以拒接來電或回覆短訊。不過,黃國承認這或許不符合本港現實情況,簡單打電話溝通不應計入「隱形加班」內,重點是要有具體紀錄,證明僱員有用下班的額外時間做實質工作。

對於港府建議僱主與僱員協商,黃國指並不是一個理想做法,並批評香港勞工保障落後,促請港府儘快研究「線上工作」模式,在公務員上試行,並完善勞工法例。工聯會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有六成受訪打工仔,需要在工作以外時間工作,其中四成不獲任何補償。

浸大工商管理學院人力資源策略及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葉偉光就指,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士,較難清楚地分割辦公時間,離線權亦容易令勞僱雙方起衝突,他建議僱主可用鼓勵方式,令提早完成工作的員工可獲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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