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今日(5日)在《明報》專欄發表了一篇題為《評林卓廷7.21案︰上集還是中場?》的文章,指法院對「元朗7.21」事件作出了另一種詮釋,漠視當晚在元朗地區不斷升溫的緊張局勢。保安局長鄧炳強同日致函《明報》,聲稱文章內容「偏頗」及「誤導讀者」。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早前被裁定罪成,案件上周四(27日)判刑。林卓廷被判囚37個月。

陳文敏在最新專欄文章中表示,閱讀完該案判辭後「頗有點感觸」,不少人認為「元朗7.21」事件是一批白衣人在元朗港鐵站無差別向市民襲擊,林卓廷入元朗,試圖緩和衝突,最後亦被打傷;不過,法院對事件作出了另一種詮釋。

法院稱當晚在元朗港鐵站閘內所發生的事情為「上集」,白衣人其後闖入月台及車廂內襲擊市民是「下集」,白衣人在「下集」的襲擊,並非閘內人士在上集作出「暴動」的藉口。陳文敏認為,法院既將白衣人當晚在付費區外的行為和在付費區內人士的行為的關係完全分割,亦漠視當晚在元朗地區不斷升溫的緊張局勢。

文章引述控方證據顯示,當晚白衣人早有計劃,在元朗不同地點聚集,穿著相同服飾,不時大叫「保衛元朗」。他們手持木棍和藤條,不少市民報警求助,但警方一直未有出現。

陳質疑在這背景下,車站閘內非白衣人的聚集是被迫滯留還是蓄意聚集;是有共同目的作出暴力騷亂,還是只是擔心一己人身安全而作出的反應。他再質疑法院低調處理白衣人有組織、有武器的非法行為,而只針對閘內人士的行為,「這是事件的上集,還是只是事件的中場,而上集卻給遺忘了?」

陳強調,「元朗7.21」事件是令警民關係改變的一個轉捩點,很多問題至今仍是懸案;警員在聆訊上的作供,提出了更多需要解答的問題。

同日,鄧炳強去信《明報》,稱「特區政府絕不認同」該文章,又稱陳文敏「罔顧事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法庭裁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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