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戶宏福苑業主早前書面聯署,要求宏福苑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召開業主大會,並提出11項會議議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今日(13日)致函全體業主說明,稱以宏福苑目前面對的特殊情況而言,未必能再法定時間內妥善完成籌備召開業主大會的工作,公司正尋求法律意見,並會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時限,以及就送達方式申請指示。
合安在信中指,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合安須於收到要求書後14天內發出開會通知書(即最遲5月13日),並於45天內舉行業主大會。但合安稱上述時限未必足以讓合安妥善完成相關籌備工作,包括核實247名業主簽署的真確性及身份;尋覓及預訂可容納至少1,000人、可連續舉行6小時會議的合適場地;完成通知書的準備、審核及送達安排。
合安表示,正就上述事宜尋求法律意見,並會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時限,以及就送達方式申請指示。合安會在適當時候向各位業主進一步匯報。
合安又指,留意到過往業主大會曾就會議法定人數及授權書等問題出現爭議,為確保整個程序公開、嚴謹、可信,合安決定仔細核實要求書上的簽署,包括向土地註冊處查冊,核實每個單位的現任業主;比對現有業主房屋檔案中的簽名樣本;要求簽署人親身出示香港身份證,或由授權人士出示其身份證;如要求書由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身份簽署,合安須查閱有關人士的遺產管理書副本或遺囑認證書副本。
信中指出,就已故業主,辦理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需時,並非短期內即可完成。若業主大會舉行時間倉卒,已故業主的合法繼承人未能及時完成手續,從而失去代表其權益的機會,合安希望儘量給予已故業主家屬足夠時間與空間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合安又稱,就業主要求書上的部份議程,包括屋苑財務狀況、收入與支出賬目、資產負債表及最新核數師報告;工程保險及屋苑保險的跟進情況;宏福苑大維修基金餘款的退還安排,已於昨日舉行的簡介會,或將於5月20日舉行的業主簡介會上匯報,亦會在管理人網站發布。
另外,合安稱獲委任為宏福苑管理人以來,已投放大量人力、物力及資源,包括動員超過110名員工參與審閱由前管理公司交出的屋苑文件、聘請專業團隊宏志閣視察、向獨立委員會提供大量文件已協助其工作及出席聽證聆訊、審閱屋苑財務文件,致力安排宏福苑大維修基金餘款的退還安排、籌備業主簡介會上、就召開業主大會的要求核實業主身份、處理法律文件等。合安希望各位業主理解在此特殊情況下其面對的實際困難,並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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