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實施細則》中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她今日(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覆核兩案保釋,申請均遭國安法指定法官暨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拒絕,鄒保留8天覆核權,案件押後至下周五(24日)下午再訊。

辯方律師同時向法庭申請放寬保釋法律程序報道限制(《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9P條〈對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他又指擔心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在聽取雙方陳辭後才決定是否解除限制,會令公眾認為有篩選,為人詬病。

羅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最終拒絕放寬保釋法律程序報道限制,他指案件會引起廣大關注,若批准解除報道限制,必然會在社會上引起很多不同意見及討論,在未審訊前已對審訊的關鍵部份作出討論、發表意見,並非涉及司法利益,所以否決解除限制。

案情指,支聯會、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等4人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及另外4名常委被控《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中 「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全部人均不認罪。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WKCC3633/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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