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武科舉

明朝「武舉」創制很早,但一直沒有固定下來。有學者研究,明朝重文輕武,武舉不受重視,造成明朝武事不振,是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明武舉曾經為六年一試,後改為與文試相同的三年一試。

明代武舉設有鄉試、會試,不設殿試。考試內容為先策略,後弓馬,策不中者不准試弓馬。

明代武職多半由世蔭承襲,加上由行伍起家者,武舉只是個補充形式,因而明代武舉人不多。

據清人王應奎說,熊遷弼先中萬曆某科湖廣武鄉試第一名,後棄武就文,又中萬曆丁酉(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湖廣鄉試第一名,次年登進士。

於是榜其堂曰:「三元天下有,兩解世間無。」

這在歷史上的確是獨一無二的事情。

(五)清代科舉

清朝科舉制度,承明朝而來,共延續了260年112科,考取滿、漢進士26,848人,成為科舉考試實施比較連貫的一個時期。

清朝科舉大格局上延續明朝,分「生員」(秀才)系列考;舉人系列考;進士考。

● 秀才

「生員」(秀才),是正式科舉考試的資格考。

清朝秀才考試需經過院試,有資格參加院試考的稱「童生」,需經過縣、府級的考試。秀才錄取也是有名額的,根據各地區經濟、文化發展程度分為大、中、小縣,大縣20幾名、中縣10幾名、小縣6、7名。府學、州學也不過30幾名。

秀才其實也很難考上。有些讀書人,做了一輩子童生,8、90歲還參加秀才考試。清朝就有皇帝欽賜90歲以上考生入副榜的記載。

● 舉人

清朝舉人考試同明朝一樣,通過鄉試錄取。得到舉人功名即可以參加第二年的會試。參加正式科舉第一級鄉試的資格,清朝也與明朝類似,有生員(秀才)及國子監的監生。

清代以前,國子監隸屬禮部,清代則由皇帝直接過問,國子監的地位也隨之提高了。國子監學生畢業後可直接授官,也可參加科舉。

● 貢士

清朝會試考中者稱為「貢士」。與明朝一樣,錄取名額在300名左右。在明朝,貢士可直接參加皇帝主考的殿試,考完之後被賜「三甲進士」稱號,不會被黜落。

而清朝會試中試者須再經過一場「複試」。清初貢士本不進行複試,康熙五十一年因發生科場案,會試後進行了複試。

雍正、乾隆兩朝,複試間行之,至嘉慶初始成為定制,地點在皇宮保和殿。複試考《四書》文一篇,五言八韻詩一首,當日交卷。第二天派閱卷大臣評定成績,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準參加殿試。

● 進士

清朝殿試最初在天安門外,順治十四年改在皇宮太和殿東、西閣階下,遇風雨時,在太和殿東、西兩廡。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在保和殿。

殿試的內容為時務策一道,由讀卷大臣擬出若干題,送皇帝欽定圈出,作為試題。殿試試卷的評閱,由皇帝任命讀卷大臣進行。最終有皇帝欽定名次,並在太和殿公佈,稱「傳臚」。

清朝狀元「傳臚大典」十分隆重。典禮之後,一甲三人:狀元、榜眼、探花,隨榜亭由午門正中出。由於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踐,所以午門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從不開啟,殿試傳臚後准許文、武一甲進士由此門出,這是連親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

朝考,為庶吉士甄選考試。殿試傳臚後五日,在保和殿舉行進士朝考,以選拔翰林院庶吉士,稱「館選」。朝考內容為詔、論、疏、詩、賦等形式,前後不一;成績分為一、二、三等。

庶吉士的錄取要綜合複試、殿試和朝考三次考試的成績等第,而以朝考成績為主。

● 清代科舉考試內容

清朝科舉考試的內容與明朝相同,依舊以經義為主。《詩》《書》《禮》《易》《春秋》,五經裏選擇一定的題目來進行寫作。文體格式採用八股文體。

第一場試書義三道,每道限200字以上,經義四道,每道限300字以上;第二場試論一道,限300字以上,詔、誥、表各一道,判語五條;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五道,每道限300字以上,具體視能力而定,可酌情減兩道。

乾隆二十二年,乾隆皇帝覺得只寫文章顯不出才氣,遂決定在鄉試、會試時增試五言八韻詩一首。自此以後,院試、鄉試、會試都要考作詩,稱為「試帖詩」。這在明朝是沒有的。

● 清朝武科舉

武科舉在清朝可以說是最鼎盛時期。清朝武科舉同樣沿用命制,且文、武並重。滿清是在馬背上得天下的,崇武精神根深蒂固。另外,從入關建立大清國,內、外戰事不斷,武官戰將的補充、內外戰爭的需要,使朝廷不能不重視武事。

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朝廷同時開始文科和武科考試,武科與文科一樣,分為童試、鄉試、會試和殿試。

武科的童試分內外場,第一、二場為外場,考: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場為內場,考默寫《武經》,如《孫子》、《吳子》、《司馬法》、《尉繚子》、《李靖問對》、《黃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韜》等。

武科的鄉試和會試俱分為三場。頭場考馬箭,第二場考步箭,再考開硬弓、舞刀、掇石等,此為外場;第三場考策、論,嘉慶後改為默寫《武經》,此為內場。

武舉人會試落第者,可赴兵部揀選,任用為綠營兵的千總等低級武官。

武科會試的試期在九月,中額一百名至二百名不等。會試後經複試、殿試,一甲一名授一等侍衛,二名、三名授二等侍衛;二甲選十名授三等侍衛,三甲選十六名授藍翎侍衛,其餘以守備(綠營官職)在兵部註冊選用。

清朝從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至光緒二十四(公元1899年)年間,中武狀元者共109人。

第四屆「全世界華人武術大賽」北美初賽場面。(愛德華/大紀元)
第四屆「全世界華人武術大賽」北美初賽場面。(愛德華/大紀元)

● 制科(恩科)、召試

上述生員、舉人、進士系列的考試,均為科舉制度中的常科考試。除常科外,清代科舉也有制科,或稱制舉,舉行的次數很少。

制科由皇帝在殿廷親自進行。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兩次開博學鴻詞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員舉薦學行兼優、文詞卓越之人,不論已仕、未仕,均可應考。

其試題為詩、賦、判等,成績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

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之年,令各地舉孝廉方正,或皇帝出巡時,在各地舉行的召試,也屬於制科。◇(待續)

——節錄自「弘揚傳統文化」徵文 / 大紀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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