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委員會就一宗發生於17年前、涉及「雙非」嬰兒黎遠建出生後腦癱的投訴重啟的紀律研訊,今(7日)雙方結案陳詞,之後待醫委會研訊小組將投票決定控罪是否成立,下月5日宣布裁決。

大陸夫婦、男嬰父母黎志堅與彭紅英表示,案件已經拖延十多年,期望今有裁決,對小組延後宣判感到失望,並指如研訊結果未達預期,會考慮司法覆核在內的下一步行動。

今日的結案陳詞中,代表醫委會的資深大律師呂世杰稱,醫生註冊條例並未定義「專業行為失當」,亦沒訂明專業失當與事故嚴重性是否有關。他認為應參考過往案例,無論醫生的疏忽嚴重與否,只要有疏忽就是「專業失當」,認為醫委會應該廣泛考慮「專業失當」。

事件中男嬰濁奶,護士向主事醫生薛守智報告後,薛仍然無返回只有15分鐘車程距離的醫院檢查,而是繼續在家睡覺,完全無視醫生的責任。呂認為,「濁奶」與癲癇病情相似,薛應考慮最嚴重的風險和後果。

至於薛守智一方指,當時護士未有即時提供準確資訊;呂認為護士只可作觀察及提出懷疑,不可診斷,醫生亦應有「謹慎責任」,即使其他人疏忽,醫生都不能開脫。呂更形容薛為「機會主義者」,把握每一個機會增潤證據,供詞荒謬,完全不誠實。他指出,薛曾稱護士在事發時沒有通知他嬰兒曾經抽筋,但據薛與黎遠建家人會面時的錄音,薛承認護士有告訴他男嬰「好似想抽筋。」呂世杰認為,醫委會應該採納護士的證供,因為與醫療記錄最吻合。

薛守智一方稱,事件雖導致嬰兒腦癱,但是醫委會應考慮失誤的本質,不能只考慮失誤的後果。參考海外案例,要證明醫生嚴重違反專業背景,涉及基本或嚴重失誤。每個醫生的診斷手法不一樣,薛當時是等待嬰兒再次發作,即使他當時誤判,並非專業失當。薛的代表律師並說,當晚照顧嬰兒的護士有合理動機說謊或誇大事實,掩飾其延遲向醫生報告。

案件源於大陸夫婦黎志堅與彭紅英在2009年12月於浸會醫院產下兒子黎遠建。男嬰在出生3天後因腦膜炎導致腦癱及四肢傷殘。家屬早於2010年投訴,但研訊歷經15年波折,醫委會曾一度因案件拖延多年,繼續研訊會導致不公,決定永久擱置聆訊;但引起社會爭議,最終在政府介入,醫委會覆核決定後重啟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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