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招辦法(JUPAS)辦事處今日(15日)公布,「高才通」子女持有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證的申請人(即「CATI-5類別」),如欲憑中學文憑試(DSE)成績經聯招報讀資助課程,必須符合居港至少兩年的規定,否則將被視為非本地生,須直接向院校遞交非聯招(NON JUPAS)申請。有關修訂旨在為申請人提供更清晰及一致性的指引,並落實政府去年7月就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的公布。

為了讓受影響學生有充足時間準備,JUPAS將於2027年度設立過渡安排。在該年度申請中,申請人須在修讀課程開課當年的5月31日為止的一年內,即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以全日制學生身份於教育局認可正規課程的本港學校就讀,或於該年期內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方符合申請資格。

新安排將由2028年度起全面落實,屆時居港規定將延長至兩年。申請人須證明在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間,每年離港時間不超過90天。若申請人為就讀正規學校的全日制學生,相關居港證明將由校方向聯招處提供。若非在校申請人,則須向入境處付費申領涵蓋該段時期的出入境紀錄證明。JUPAS強調,全日制學生因交換生計劃、沉浸課程、實習或實地體驗而離港,將不受「90日限制」影響。

因應是次修訂,聯招申請資格將由現行的9個類別(LS1至LS9)簡化為5個類別(CATI-1、CATI-2、CATI-3、CATI-5及CATI-9)。若「CATI-5類別」申請人最終未能通過居港規定審核,其身份將轉變為第II類別(CATII),不僅無法獲得公帑資助,更須繳交不獲資助的學費。同時,這類學生亦不具備申請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課程的資格。

對於近日有家長就居港規定安排提出司法覆核,聯招處回應指目前法律程序尚未有裁決,故現階段仍須遵從政府既定指引。處方提醒有意申請者應及早規劃,並留意2027年度JUPAS申請程序將於今年9月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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