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後政府的收購方案引發部份居民反彈,居住於宏盛閣9樓的業主黃太今日(27日)在受訪時表示,中國大陸煤礦事故尚有官員問責落台,但本港至今未有官員就事件道歉或承認過失。此外,政府在未有充份諮詢的情況下,變相強迫業主簽署文件變賣物業,卻未曾召開業主大會聽取意見。
黃太指,目前業主被迫在6月30日或8月底的期限前作出決定,並非出於自願選擇。她質疑當局為何不等獨立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便急於要求居民交出業權。她最希望的選項是原址重建,因為屋苑的環境與鄰里關係無可取代。
對於政府的處事手法,黃太表示很失望,即使是家長亦不應命令子女,政府更應給予市民選擇權。她將事件與上星期山西的煤礦意外相比,指大陸尚有官員問責落台,但本港至今未有官員就事件道歉或承認過失。她重申,受影響居民並非難民而是災民,但政府的表現並非為市民著想。
黃太亦憶述,過去曾多次向管理公司投訴有裝修工人在梯間吸煙,但管理處在未派員視察前便推諉責任,最終需由居民自行貼告示警告。
被問到目前的法律支援,黃太批評相關安排令居民由希望轉為絕望 。東華三院雖然提供1,000個免費律師配額,但是申請者必須經過解說員證明已填寫相關文件方具資格。她認為這種做法是與政府合謀標籤居民,並利用老人家擔心的心理,迫使他們儘快申請。
關於收購資金來源,黃太質疑政府公開表示可以利用善款收購業權的做法。因為善長仁翁捐款的初衷是幫助居民原址重建,而非讓政府收購業權,對捐款者極不公平,至今無人對此作出合理解釋。
黃太慨嘆自己預期已無法再回到原本的家,即使回去,也只能像小偷般揹著背囊取回自己的物件,或是從旁觀看,無法再正常生活。對於未來,只能為了家人著想,一步一步走下去。
有業主不支持原址重建
宏盛閣低層業主何先生透露,現已搬往洪水橋居住,雖然環境與以往有所不同,但是他認為整體情況尚可。他憶述數十年前搬入大埔時,該區亦相當偏僻,認為生活需要時間慢慢習慣,面對災後的困境,居民也只能接受從頭開始的現實。
在業權處理方面,何先生表示目前尚未清楚業主大會的具體進展,但希望能進一步了解詳情。絕大部份要求最終可能都需以向政府變賣業權告終,因為政府已定下方案。
部份街坊提出「原址重建」的訴求,何先生認為此想法並不實際。他解釋,重建工程可能耗時7至8年甚至更久,對於年長居民而言,難以耗費時間等待。政府雖然提供3年的租金津貼,但若重建期拉長,居民隨後需自理租金,加上物業相關的開支,財政壓力將會大增。
何先生續稱,政府在程序上傾向讓每位業主變賣業權,以簡化處理流程。若有業主拒絕出售業權,將會增加程序的複雜性,並可能因各人的財政狀況不同而拖慢進度。居民為了維持未來數年的生活,難以等待漫長的重建期。
面對火災帶來的重大轉變,何先生坦言這場災難是無可奈何的,無論年輕或年長的居民都必須共同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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