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後,政府提出的後續處理方案引發部份居民不滿。今日(23日)上樓執拾物品的居民王先生表示,政府在災難發生後早已預設方案,一心打算收購宏福苑的所有業權。儘管很多居民希望能原址重建,並提交了具備數據與法律依據的建議書,但是政府在沒有提供任何數據的情況下,僅以不切實際為由拒絕居民要求。 

居住於宏泰閣逾四十年的王先生稱,業主本人目前在海外接受手術,他只能代為處理。他批評政府給予的「上樓」取物時間不足,要求居民在3小時內行樓梯搬走所有物業,連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也未必能辦到。他表示,會申請第3次上樓,以取回具有紀念價值的字畫以及他從事工程工作所需的工具,強調這些都是他多年來辛苦累積的財產,不應在拆樓時留給拆遷人員。

在長遠安置方面,他批評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縱容副司長黃偉綸多次威嚇災民,若居民不在8月31日前簽署協議,政府將很大機會透過立法方式強行收購業權。

對於政府提出每平方呎八千元的收購價,王先生認為在樓市上升的環境下,該筆款項根本不足以讓居民購回同類單位。他分析,政府聲稱撥款40億元收購業權,但居民最終仍需向政府購買居屋,資金變相回流政府手中。王先生又提到,居民在入住過渡性房屋仍需繳付租金,令居民權益受損。

願等15年原址重建

王先生重申,原址重建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若接受政府方案購置新單位,居民往往需要額外補付一百多萬元的差價及裝修費。對於已退休的老年業主而言,這等同被搶奪棺材本;他作為一家五口的經濟支柱,亦難以承擔額外的供樓負擔。

面對外界對災場環境的顧慮,王先生表示並不介意,並強調居民問心無愧。他提議可考慮在對面的廣福公園一帶興建,即使需等待8至15年,不少居民也願意接受,因為在原本的地方獲發還相同呎數的單位才是最公平的做法,居民追求的是原本的社區與生活質素。

王先生亦不滿政府只召開單向的簡介會,卻一直阻攔業主召開業主大會討論。合安提供的登入系統已確認了其業主身份,系統內亦設有是否支持召開業主大會的選項,既然居民已透過系統表達意願,政府不應再要求實體簽名或阻止居民聚集。

舊街坊上樓緬懷過去

另一名曾在宏仁閣成長、早已搬離的何先生今日協助家人收拾物資。他自中學畢業後便居住於該單位,直至結婚後才搬走,目前該處由其胞姊居住。

何先生透露,在過去半年的日子裏,其胞姊的心情顯然受到負面影響,但他認為事情已經發生,現在必須積極面對。

對於單位的損毀程度,何先生指其單位受損情況相對不算嚴重,僅部份地方被火燒到,其餘空間則主要是被燻黑。早前在第一輪收拾中已將貴重物品悉數搬走,當日花費約3小時重回單位,主要是為了緬懷過去,並看看是否有零碎的小物件需要拾回。

在收拾進度方面,何先生直言當局提供的收拾時間絕對不足夠,理由是他們在該處居住了幾十年,屋內積存了大量雜物,難以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

談及政府在事件中的取態與行動,何先生認為政府已經盡了力,並表示既然有人做錯了事,錯誤已經造成,大家唯有共同面對。至於已經進行了四輪的聽證會,何先生坦言聽完相關內容後感到不舒服,不願評論事件為何會演變成如此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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