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後成立的獨立委員會今日(8日)召開第4輪第3場聽證會。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及時任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總監劉輔國會出席作供。

易志宏先作供。他表示,民政處收到共44宗宏福苑相關投訴,稱同事已盡力處理。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關注,署方於2024年2月分別收到投訴,指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拒按要求召開業主大會,同年7月有居民投訴要求開大會罷免管委會,但署方只是向時任法團連續發信。

易回應稱署方無權介入,並承認在現行制度下,若主席拒絕開大會,業主要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未來會考慮會否授權當局安排物管公司開會。

另外,就被委任為宏福苑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易志宏稱合安有與署方定期開會、安排專業人士、處理部份屋苑合約、處理管理費按金退款、電費減免等。

俞匡庭引述曾出任管委會成員的宏福苑居民江祥發的建議,可否提供獨立顧問協助法團,易表示,民政署未必合適,由發展局處理更合適。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關注,不少居民沒工程相關知識,關注當局能否提供協助,易說有與發展局、市建局商討,亦尋求測量師學會提供意見。

陸啟康指出,大廈管理不僅是政府責任,亦與居民息息相關,希望今次大火讓政府和居民正視,居民可站出來。

另外,易志宏亦提出業主大會設親身投票的門檻、就持有的數量設上限、釐清業主大會程序,避免有人「鑽空子」。

ICU總監:大火前沒有主動巡查機制

時任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總監劉輔國作供,他在2020年7月成為ICU總監,今年3月卸任。

俞匡庭關注ICU是否盲目跟隨屋宇署政策。劉表示,宏福苑屬已出售的居屋,與私人物業無分別,按《建築物條例》規管,跟隨屋宇署政策,如遇到問題會尋求屋宇署建議。

俞又指,劉在書面證供提到大火後ICU向屋宇署給予建議。劉說,會跟從屋宇署守則行使《建築物條例》,但就一些個案若有改善空間都會向屋宇署反映。

在ICU監管方面,俞匡庭指出,劉作為總監應了解承建商等未必奉公守法,或會以各種手法誤導政府部門。劉同意ICU有需要主動監督。他承認大火時沒有主動巡查機制,主要依靠專業人員實地監察,又指大火後部門已作很多檢討。俞表示,關注大火前為何沒有檢討,劉承認當時認為靠專業人士自我監管和市民投訴就足夠。

就「生口」問題,俞指一般市民不會留意到該問題,若靠承建商自我監管「都唔會投訴自己啦」,質疑ICU是將監管責任推給市民和承建商,劉承認當時的系統有「盲點」。

俞質疑劉當時作為ICU總監,制度上有不妥是否責無旁貸,劉同意,但不太同意「把關不力」,又指漏洞是今次大火「先特別顯現出來」。

就ICU人員巡查後是否需撰寫紀錄,劉稱視乎不同個案而定,但承認當時沒有相關指引。另外,ICU人員古小平作供稱曾向借調ICU的屋宇署顧問謝錦明詢問有關發泡膠封窗的問題,但謝否認。劉表示沒有要求就諮詢留下書面紀錄。

另外,屋宇署在2023年4月修改政策,如有小型工程被抽中須作基本審查,而該工程有監工計劃書,屋宇署會再抽查20%作實地安全審查,但ICU在今次大火後才知悉。

劉輔國同意中間有落差,已即時聯絡屋宇署去加強溝通,不會逃避責任。

ICU人員早前作供稱巡查時會先通知,劉輔國稱不清楚,又指現時ICU大部分巡查會改為突擊,亦不會披露巡查目的。

俞匡庭總結指,宇署及ICU有溝通問題,政策上未能「睇齊」,「難怪市民會問,點解屋宇署要將監管審查工作分割給ICU,ICU係咪真係有用?」劉輔國回應稱,ICU主要針對複雜高危工程,一直盡力以屋宇署標準監管,現時會檢討,包括施工期間的審查不足。

時任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總監劉輔國。(吳銳略/大紀元)
時任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總監劉輔國。(吳銳略/大紀元)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