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今年10月落實「部門首長責任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3日)強調,日後的問責調查將涵蓋所有與問題牽連的人員,調查範圍「沒有界限」,即使是政策局最高級的公務員常任秘書長若涉及其中,亦同樣須面對職效問責,後果與部門首長一致。
楊何蓓茵在無綫節目中交代,政府將現有機制重新命名為「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第一級調查旨在處理個別犯錯或「看得清楚」的制度缺失,以便即時補救;若涉及嚴重、廣泛或重複的問題,則會啟動第二級調查。對於如何界定「嚴重」,她坦言難以預先下定義,但相信當個案出現時,市民可從政府的處理中了解尺度。
雖然「部門首長」定義上指部門最高級公務員,而非政策局的常任秘書長,但楊何重申,常秘與一般公務員一樣需要為工作負責。她指調查機制與責任制不能直接套用,一旦出現問題,當局會查清所有涉事人員,「調查涵蓋的人員是沒有界限的」,若發現能力不濟或行為不當,將按既有懲處機制處理。
在責任制下,部門首長的職責範圍亦有所擴大。楊何指出,首長不應僅狹窄地關注自身範疇,若發現前線問題屬其職權內無法處理,有責任向其它部門或政策局反映,或在政府內部討論;若失職未予反映,則須負上行政責任。
此外,為提升調查效率,未來將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協助,該委員會有權提取文件、要求涉事者解釋及進入政府處所。目前大部份紀律聆訊可在9個月內完成,她相信新機制將令過程更有效率。她亦承諾保持透明度,除非涉及私隱、機密或商業契約,否則原則上會公開調查結果。
另外,被問到大埔宏福苑大火揭示政府多個部門都有問題,今年公務員薪酬調整應否考慮。
楊何蓓茵回應,薪酬調整雖涉及六大因素,「市民觀感」不在其列,但市民的評價可從「公務員士氣」一項中得到反映,政府會作整體考慮。
當局同時計劃改善評核制度,她透露不排除引入「常態分布評級(拉curve)」,即透過比較公務員之間的表現,令評核更能反映實況。在更嚴格的機制下,表現欠佳的人員將可能無法獲得遞增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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