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30日)舉行第三輪最後一場聽證會,市區重建局代表供稱,雖然最終中標的顧問公司價格在數字上屬「低得可疑」,但是局方為免影響法團自主性,即使價格不合理亦不會與法團討論,亦不考慮標價是否涉及「圍標」風險。居民葉先生對局方代表推卸責任的態度感到很憤怒。

葉先生指,市建局常以已經簽署合約及「招標妥」計劃完結為由,聲稱後續爭議與局方無關。他引述委員會譚大律師在會議文件中的發現,指出合約條文2.1.10中,竟然同時存在兩份互相矛盾的條款,局方的建議竟是讓居民隨便選取一份。居民批評,相關合約問題正正是因為市建局事前把關不力,未能及早處理條文衝突,卻在合約生效後宣稱不再介入,令居民感到憤怒。

葉先生坦言,市民普遍認為經過市建局「招標妥」程序的工程應該具備足夠保障,但直到合約生效後,居民才驚覺局方會隨即「退場」,這與他們當初希望局方協助解決不公平合約條文的期望有巨大落差,形容局方要求居民自行諮詢顧問公司的回覆不理想。

斥市建局代表推卸責任

對於市建局代表的作供,葉先生認為對方在推卸責任,甚至不惜以展現局方的不濟和無能作為託詞。根據相關法例,市建局在大維修中應負有明確責任,不應在簽約後便功成身退,他認為局方做法不可接受。

有居民亦批評市建局將角色定義為「降低圍標可能性」而非「反圍標」是自降格調。他質疑局方當年在電視宣傳時承諾「招標妥」能解決圍標問題,如今卻將責任門檻降至極低,令局方的存在價值存疑。

在內部程序方面,葉先生質疑市建局不核查承建商記錄,而且對承建商之間的熟稔關係不作核查,批評這是典型「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官僚作風。他憂慮局方利用政府公帑資助大維修,卻未能把關申請質素,導致維修市場變成利益輸送的「大水塘」,甚至出現與工程無關的項目也被納入維修範圍,導致工程費用動輒過億元。

針對局方以工作量大及人手不足為由解釋監管困難,葉先生反駁指維修需求是按年累積的幾何級數增長,局方理應預見趨勢。他建議,若市建局自覺無法應付累積的工作量,應向政府建議暫停強制驗樓計劃,待理順所有機制後再重新推行,而非讓問題在未能有效監管的情況下持續惡化。

居民質疑「加強版招標妥」監管成效

另外,市建局預計於今年第四季推出「加強版招標妥」計劃。有居民促請市建局加強監管力度,確保業主權益及大廈安全。

前宏福苑法團成員江祥發和宏昌閣居民李先生在受訪時表示,任何制度的修訂都應以最終效果為準,若新措施無法解決現有問題,本質上便毫無用處。他們續指,現時部份承建商的負面背景資料,如違規紀錄及過往標書評分為零分等,在坊間已是公開資訊,但相關部門卻聲稱不知情;政府部門若不主動審閱資料,即使推出加強版監管措施亦只是形同虛設。

他們又批評,相關政府部門一直以無能為力或資源不足為由推卸責任,政府往往要等到發生嚴重事故,甚至犧牲多達168條人命後才肯正視並修訂條例,形容這是極其慘痛的經歷。他們指出,圍標問題在業界並非首次發生,但部門一直採取不理會的態度,即使居民多年來不斷向多個部門投訴,最終仍石沉大海。

部門執法標準不一

居民形容宏福苑的情況反映了整體的制度問題。他們強調,宏福苑屬於草根及高齡屋苑,居民根本沒有能力自行處理涉及金額高達3.3億港元的大型維修工程,極需政府協助,然而在尋求協助過程中卻感到無奈。居民表示,他們曾先後向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等多個部門反映問題,甚至嘗試申請「招標妥」,但各部門均表示沒有發現問題或稱不屬其管轄範圍。

關於各政府部門之間執法標準不一的問題,居民舉例指,對於使用發泡膠遮蓋窗戶,以及開鑿「生口」等做法,不同部門的說法迥異。雖然有部門最終承認發泡膠遮窗屬於犯法,但先前接觸的其它部門卻表示相關做法不違法或屬於可接受的臨時措施。居民質疑,執法部門理應熟悉法律細節,卻頻頻以不知情為由推諉,反映出嚴重的監管漏洞。@

前宏福苑法團成員江祥發(左)和宏昌閣居民李先生。(蔡文昕/大紀元)
前宏福苑法團成員江祥發(左)和宏昌閣居民李先生。(蔡文昕/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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