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官員講人話真的很困難,即使官字已經有兩個口,也只是證明「講多錯多」。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月薪38萬多,面對宏福苑居民上樓收拾物品的要求時,作出了時間限制,每戶只有3小時收拾時間。當居民質疑時間不夠時,38萬卓副司長拋出高論「1個人3個鐘,4個人就有12個鐘」,夠用啦﹗

輿論當然瘋狂嘲笑這位高官的數學邏輯,簡直和小學老師說法一樣﹕「一個同學不聽話浪費了一分鐘,全班有40人,就等於浪費了大家40分鐘」。

如果單單只是官員腦袋不好使、計數不精妙而心地善良,但大家也就一笑置之;就像老師雖然「不守秩序浪費時間計算大法」雖然不合理,但至少是為了教育學生,大家也不怎麼計較。然而,這位官員「4人12小時」背後,卻曝露出官僚的傲慢和缺乏同理心,這個問題可就嚴重得多了。

為何引發「4人12小時」爭論?因為宏福居民一直想回到居所收拾物品,但官員一直推三阻四,好容易爭取到機會,又設下苛刻時間限制,包括只可以上一次、最多4人上樓、每次3小時。

當居民抱怨時間不夠,官員便施展渾身解數去「壓抑貶低」居民的需求,包括「居民要斷捨離」、「告別我認為不用太長時間,他們可以逗留、懷緬」、「相信居民知道財物及珍貴物品放在甚麼位置」。

我們不需要每句分折,只需要看到一個大圖畫﹕官員沒有把居民當成災民,而是看成是刁民。

官員不覺得居民有受到火災影響,不覺得他們回到災難現場有實際收拾的需要、更有心理上情緒上重新整理的需要。官員只把居民看成是「要求無理」的刁民,好像居民千方百計要回到自己的家園是「非份之想」,是阻礙政府工作的麻煩人,所以政府想的不是照顧方便居民的要求,反而是設下層層障礙去要居民遵守配合。

居民不是參加甚麼限時掃貨優惠行動,他們是回到他們曾經擁有的、居住過、盛戴歡欣笑聲生活回憶的一個家。這個不是甚麼文學上的主觀臆測修辭,而是實實際際的客觀事實。政府每逢七一回歸、十一國慶的「大日子」,都灌輸「香港是我家」、「祖國大家庭」的觀念,那麼當你的「家園」被毀,憑弔收拾懷緬難道不是合情合理?居住40年、收拾3小時,這個比例如何對得住「香港是我家」的宏大宣傳概念?

似乎在官員眼中,「家」的概念是喜慶時節應用,感激自己有一個安全繁榮的「家」,其實是烘托黨和國家的強大興盛。歌頌「家」其實主要還是服務歌頌「黨」。
反過來,過份的哀悼「家」便容易顯得怪責「黨」的照顧不周,例如汶川地震這種人禍天災,災民如果情緒激動痛失家園,便容易令人招致對「黨」的不信任,這時候「家」的概念便要壓抑。

宏福的居民也不經不覺受到這種觀念打壓,官員不允許災民對「家」表達過多的情感,強行用公文制度範規。所以有荒謬現象﹕災難發生前「得過且過」,災難發生後卻「公事公辦」;災難發生前「無人監管」、災難發生後卻「諸多阻撓」。

居民不是災民而只是刁民,二度傷害,莫過於此。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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