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獨立調查委員會今日(26日)舉行第一輪、第4場聽證會,傳召9名宏福苑居民及2名外牆清潔工人作供。
居於宏昌閣305室的吳靄詩先作供,她指自己於1983年遷入單位。火災當日她於早上7時許離開單位,下午約2時在沙田搭小巴回家,在車上聽到司機提及宏福苑火警,約3時途經濾水廠天橋時見到大量濃煙。她表示,單位正對宏昌閣天井平台,但大維修期間因棚架阻擋,看不到平台位置。不過,她每日聽到石屎碎片及建築材料墜落聲音,情況自大維修開始已出現,亦每日聽到人聲從平台傳出。
吳靄詩稱,大維修期間從客廳、廚房、睡房、廁所窗戶及大門口均聞到煙味吹入屋內,較維修前明顯增多。她曾伸頭出窗,看到平台有煙頭及建築廢物,包括發泡膠、索帶、紙皮等,部分掛在竹棚或落在窗台及外牆地下位置,火災前數日情況更頻密。她又指,後樓梯防煙門通常可打開,但大堂防煙門曾試過推不開一兩次,「出唔到去」。
聽到有人大叫「火燭」
宏昌閣居民王嘉婉作供稱,當日下午約2時50分在家聞到煙味,由於她正在煮食,便檢查廚房爐頭,但發現沒有異常。她之後打開窗,聽到有工人大叫「火燭」,便關窗離開。
她出門後,先見到一名男子經後樓梯離開,再看到鄰居打開門,她問對方「聞唔聞到好臭」,對方引述管理處稱「嗰棚焫著咗啲嘢」,王於是報警。
王嘉婉是大火當日首個致電999的居民,她憶述電話接通後聽到兩至三次「線路繁忙」的錄音,沒想過打999都會「線路繁忙」。她續指,999接線後,對方提醒她沿樓梯逃生。
她經行樓梯離開,聞到有煙味,但起初未見煙火,覺得未有迫切性,故以平常速度下樓。其後發現後樓梯窗變成紅色,遂加快速度奔往大堂。
王嘉婉約2時55分抵達大堂時,便立即致電家人。她形容自己抵達大堂時「嘭」一聲開門,看見有人在等𨋢、亦有保安及管理處職員在場。4人聽到「嘭」一聲後,一同望向王,她遂大叫「火燭」便立即離開。她跑到公園時,回頭望見「火已經燒高過宏昌閣」。
王之後到母親位於鄰近廣福邨廣佑樓的單位休息,並繼續注意宏福苑情況。其後有火種飄向宏福苑其它大廈,令大廈起火,最終母親單位所在的大廈亦要疏散。
她希望調查能找出起火原因,以及當時為何無足夠水源救火,認為若一開始能控制火勢,或不會蔓延得那麼快。
居民離開時沒聽到警鐘響
另一名宏昌閣居民陳全作供指,當日下午2時51分聞到燒焦味,曾致電管理處,其後發現外牆有火遂報警求助。他又指當日在廚房位置看見很多煙,且短時間由白煙變成黑煙。
他離開單位後,一度想折返取鎖匙,但客廳已布滿濃煙,便離開。他途中遇見一名街坊,兩人一同離開,過程中對方曾表示好辛苦,兩人一度失散,他因此折返,並扶著對方離開。
陳全指,逃生期間「完全沒警鐘」,亦沒有人大叫。他認為管理處應即時用大聲公呼籲疏散居民,亦不明白為何沒有警鐘響起。
他在火災前至少兩次目睹工人吸煙,更有人在駕駛剷車時「擔住口煙」,認為工程承建商的監管存在很大問題。
年逾八旬的宏泰閣居民冼善卿作供時表示,火災當日下午正整理物品準備出門,大約兩時許發現有煙,她留在單位內開抽煙機,又開風扇和窗戶吹走黑煙。她表示,曾多次致電999,均能接通,較前面作供的王嘉婉順利。
她又感謝消防員上門救援,並憶述她逃生至12樓時,消防提醒她跨過「大公仔」,她其後才知道那是遺體。她提到兩個消防員亦有帶走該具遺體時,哽咽地表示,到現在都好感動,形容消防員專業,將遺體早點帶走,不用被第二、三次蹂躪,相信死者的家人都會好過點。
她另提及,曾於約20年前擔任宏福苑法團委員會司庫三屆。上任初期遇到三件令她至今不解的事,包括有人提議安裝淡水裝置沖廁、建議8幢大廈分別成立法團,以及有居民控告時任法團主席貪污。後者最終敗訴,需付3萬元堂費,由當時區議員黃碧嬌代付。她質疑有關部署「有耐性」及「奪權」。
宏泰閣居民張次濂作供時憶述,火災當日下午3時許發現起火,曾爬出窗外棚架嘗試救火,但火屑飄至頭上燒焦頭髮。其後退回單位,後樓梯充滿濃煙,單位停電停水。他們一家與鄰居長者留在單位內,用濕毛巾堵門縫及自保,直至晚上8時消防員破門救出。他表示事件對家人造成極大傷害,自己需看精神科醫生,太太亦無法繼續任教瑜伽。他希望調查能找出真相。「我投訴過這麼多次,政府說這個部門不關事,那個不關事。我們死了160人,全都家破人亡,現在才去告人,代價好大。希望政府可以承擔、面對。」
另一名宏志閣居民王淑蘭供稱,其單位門口緊鄰後樓梯門,多年來從未成功開啟該門,亦未聽過任何警報,質疑管理存在漏洞。她又指聽聞區議員黃碧嬌及其義工曾向住戶索取授權書,並因維修事宜與人發生爭執。她形容大維修招標過程「黑暗」,費用高昂。
在火災中痛失母親的宏昌閣居民羅曉琪,以涉事方身份作供。她憶述當日下午約3時接獲母親通知單位外有火警,兩人通話約5分鐘。她引述母親當時語氣驚恐,指大門外煙霧瀰漫,煙霧從門縫滲入,「走不到」,而且屋內多處窗口均見火光。
羅曉琪指,母親在掛線前留下遺言:「你與哥哥好好生活」。她強調,在整個通話過程中,完全聽不到屋苑發出任何火警鐘聲。身為家屬,她強烈要求委員會徹查火勢迅速蔓延及救火困難的主因,質疑政府部門與承建商是否需負上法律責任。對於鴻毅、宏業及黃碧嬌等部份涉事方拒絕出席聽證會,她直言感到失望,認為相關人士應親自辯解以釋公眾疑慮,而非讓公眾「未審先判」。
清潔工:安全課未教火警應對
負責宏福苑外牆清潔(俗稱「洗石」)的散工黃足蓮供稱,她於去年11月中旬入職,開工前僅參與過一小時的「安全課」。她披露該課堂內容極其有限,雖然提及佩戴安全帶及嚴禁吸煙,卻完全沒有講解任何消防設備位置,亦無交代一旦遇上火警應如何應對或尋找出口逃生。
黃續指,管工「賴總」在交代工作一次後便再無巡視工地。火災當日下午約2時半,她正在宏昌閣棚架工作,忽聞地下有人高喊「火燭」,並嗅到燒膠味。由於後樓梯黑煙密布無法通行,她被迫與工友爬上天台避難,在寒風中滯留一整夜,直至翌日才由消防員救下。她直言在工作期間,從未在工地見過任何滅火筒等救火設施。
30樓住戶:消防喉水量「僅夠洗手」
居於宏建閣的文家峻憶述,當日下午發現窗外棚網出現破洞,下方有建築材料正在燃燒,遂嘗試利用大廈的消防喉自救。然而,他驚覺消防喉流出的水量極其微弱,形容「水量僅夠洗手」,根本無法發揮滅火作用。
他決定落樓逃生,沿途發揮「本能反應」,幾乎在每一層都跑一圈大叫火警,並嘗試敲響火警鐘。他表示當時心情焦急:「我係好想它響,一見到就扑同撳掣(打破玻璃並按掣)」,但無論是碎玻璃式或按鈕式警鐘,均完全沒有反應。
他亦提到後樓梯牆壁標示不清,加上防煙門雖然運作正常,但是部份樓層充斥白煙,令逃生過程充滿阻礙。途中他曾遇見一對老人家嘗試救火,在得知消防喉無水後,他只能促請對方儘快離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讚賞文的行為,認為他已在極限情況下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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