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雅圖一名法官周四(1月23日)簽發了臨時限制令,阻止特朗普的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在全美國範圍內生效。

約翰‧考格努爾(John Coughenour)法官稱特朗普的命令「公然違憲」,將其在全國暫停14天,等待訴訟進入下一階段。

此前,四個民主黨領導的州,華盛頓州、亞利桑那州、伊利諾伊州和俄勒岡州,敦促考格努爾法官阻止特朗普總統下達的一項行政命令,該命令否定在美國出生的兒童自動獲得美國公民權的權利。

該行政命令引發了來自22個州的民權組織和民主黨籍總檢察長提出的五項訴訟,他們認為特朗普的行政命令違反《憲法》。

在西雅圖提起的訴訟是圍繞該行政命令提起的五項訴訟中進展最快的,交由共和黨前總統列根(Ronald Reagan)提名的法官約翰‧考格努爾審理。

訴狀內容包含了一些總檢察長的個人證詞,他們本人就是通過出生公民權獲得美國公民身份的。康涅狄格州總檢察長威廉‧湯(William Tong,湯偉麟)是一個案例,他也是美國第一位當選總檢察長的華裔美國人。

訴狀還列出了一些孕婦的名字,她們擔心孩子出生後無法成為美國公民。

行政命令

特朗普在周一就職後簽署的這項行政命令指示:在美國出生的兒童,如果其父母均不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美國機構拒絕承認其自動獲得公民身份。

美國司法部在周三晚些時候提交的一份簡短文件中表示,該命令是總統「修復國家破碎的移民體系,化解南部邊境持續危機」的努力的「重要組成部份」。

如果沒有司法干預,任何在2月19日之後出生、其父母不是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兒童都將面臨被驅逐出境的風險,並且無法獲得社會安全號碼、各種政府福利,以及長大之後合法工作的權利。

根據這四個民主黨領導的州提起的訴訟,2022年,非法居留的母親所生的公民子女約有25.5萬名,而父母均為非法居留者的公民子女約有15.3萬名。

訟方觀點

訴訟認為,特朗普的行政命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中關於公民身份的條款。訴訟認為,該條款規定任何在美國出生的人都被視為公民。

民主黨州檢察長們表示,127年前,美國最高法院曾經裁定,非公民父母在美國出生的子女有權獲得美國公民身份,這鞏固了對公民身份條款的解讀。

南北戰爭結束後,美國於1868年通過了第14修正案,推翻了最高法院1857年的德雷德‧斯科特(Dred Scott)案的裁決,該裁決宣布美國《憲法》不適用於被奴役的黑人。

訟方認為,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保障在美國出生、歸化的人的公民身份,各州一個世紀以來一直如此解釋該修正案。

該修正案中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入籍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也是其居住州的公民。」

辯方觀點

司法部在周三提交的辯護詞中表示:第14條修正案從未被解釋為將公民身份普遍擴展到在該國出生的所有人,而且最高法院1898年在「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中的裁決,僅涉及永久居民的子女。

美國最高法院1898年裁定,出生於三藩市的中國移民黃金德(Wong Kim Ark)是美國公民,因為他出生在美國。他出國旅行後被聯邦政府拒絕重新入境,理由是按照《排華法案》,他並非美國公民。

司法部還表示,四個州的案件「未能通過多重門檻」,而且只有個人提訴,而不是州,案件可以根據公民身份條款提出申訴,各州沒有法律地位起訴特朗普的行政命令。

此外,鑒於目前尚未造成任何損害,因此無需採取臨時救濟措施。

政府律師還澄清,該行政命令僅適用於2月19日生效後出生的人。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美聯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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