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繼續要求,我就不給你。」一位母親對女兒說,這是她以前常常聽到的話。但是,從女兒一出生,她就非常注意女兒的需求。她做了一切,只為了要讓女兒有自信……小佐依感覺內心湧起一股渴望,她很自然地說了出來。因為媽媽跟她說過,應該要提出請求。

要提出請求,但不能要求?要怎麼區別?事實上,兩者的差別似乎只存在於她媽媽眼中。如果媽媽願意給她,是因為媽媽認為那是請求。如果媽媽不願給,是因為她認為佐依在「要求」。

兩歲也是自私的年紀。你知道摩嘉娜在小公園裏不會借出她的水桶,因此有先見之明地帶了兩個去。到了沙坑後,另一個小朋友走過來,你拿出第二個水桶,讓他可以和摩嘉娜一起玩,這樣摩嘉娜也不必把自己的借給他。結果白忙一場:摩嘉娜快速地跑向第二個水桶,把它緊緊抱在懷中,這下子拿著兩個水桶的她,沒辦法再玩,但也不願放掉任何一個,她說:「這是我的水桶。」

想想若是你自己的媽媽在當年遇到這種情況,會有甚麼反應?如果你被辱罵、被迫借給別人、被批評為自私,你很有可能也會對摩嘉娜作出相同反應與言詞。

但其實,在這個年齡,每個孩子都在經歷自我建構的階段,不能讓任何人——甚至是你——侵犯他的地盤。他的重要課題是辨識出自己身份的輪廓,也就是甚麼是我和非我、甚麼屬於我、這是我的地盤、這是我的身份、這是我……

當父母無法了解一項行為的重要性時,他們常常只會去評斷這項行為。如果我們自己當年被迫抑制了行為背後的重要課題,我們又怎麼能了解呢?

「我也想要騎車!」有兩個孩子,但只有一輛單車。孩子接受了用猜拳來決定誰能騎車,伊莉絲輸了。但在三歲這個年紀,她雖然參與了遊戲,卻不能接受自己輸了。她表達自己的怒意是很正常的。我們希望一切都能沒有衝突、沒有哭聲,希望她的表現會像個「大女孩」一樣,也就是像個大人一樣。但事與願違。她只有三歲,她哭了,勃然大怒。

如果父母沒有回溯自己的過去,如果他們仍有被壓抑的憤怒,他可能會難以接受女兒的情緒,尤其是當這一切還發生在公共場合。

但是,只要把女兒抱在懷裏,讓她哭,願意聆聽她的沮喪就夠了,「當我們無法擁有想要的東西時,會想要大吼大叫!我知道這對你來說有多麼痛苦,你有權利把憤怒吼出來、有權利哭泣。我也是,有一次我想要一個玩具,但卻是另一個人得到了玩具。我覺得這不公平,我不想要這樣,但事情就是這樣,而我想吶喊,所以我了解你……」

不可思議但卻千真萬確地,孩子覺得自己被理解了,她又抽噎了幾聲,然後平靜下來。(待續)

(本文摘編自《最好的教養,從面對真實自我開始:法國父母最信賴的心理學家,帶你擺脫焦慮、解決親子衝突的45堂療癒課、23種高成效的對話練習》,遠流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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