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在2019年11月10日響應「八區開花」號召上街,被控在旺角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人在2021年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在裁決兩年半後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要求推翻首被告的無罪判決,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日(3日)開庭審理,由於被告需時申請法援,上訴庭將案件押後,待被告申請法援後再重新排期,被告準以原有條件保釋。

原審兩名被告依次為:王若詩(46歲)及陳瑞文(49歲),兩人各被控「非法集結」和「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控方案情指兩人於2019年11月10日,在彌敦道和山東街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及使用一個掛耳式口罩。兩人經審訊後獲原審法官葉佐文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中首被告獲批訟費。律政司早前就訟費上訴得直,並且於今年1月再就首被告的無罪判決作出上訴。

本案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潘敏琦審理,律政司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答辯人王若詩無律師代表。

法官彭偉昌開庭時向答辯人說明,指事件結果重大,問答辯人是否需要聘請律師、以及是否清楚案件性質,並指若律政司上訴成功,答辯人有機會被定罪甚至判監。答辯人回應指到這刻才了解案件後果,希望申請法援。

彭偉昌向律政司一方指,答辯人似乎很多事都不清楚,若繼續上訴程序並不理想,因此要求法援署立即派代表到庭協助答辯人。律政司一方強調,已將上訴文件送達答辯人;法官潘敏琦則指,律政司需確保答辯人了解法律程序。

最終上訴庭決定押後案件,待答辯人申請法援後會重新排期聆訊,答辯人準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CACC14/2024、DCCC25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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