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於29日公布,原訟法庭在陪審團就操縱市場案進行歷時22日的歷史性審訊後,裁定三名人士串謀就正利控股有限公司(正利)的股份進行虛假交易的罪名成立。被定罪的人士分別為薛伊琪(女)、林穎琪(女)及譚焯衡(男)。
這是一宗組織極為嚴密及複雜的操縱市場案件。律政司在證監會進行了廣泛調查後提出刑事檢控,是首次有《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的罪行在原訟法庭進行審訊。
由九人組成的原訟法庭陪審團一致裁定,薛及譚有關串謀進行虛假交易的控罪成立。陪審團亦大多數裁定林罪名成立。
有關檢控源自證監會的調查,當中發現於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間,薛、林及譚聯同何銘軒、孫文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串謀進行一項複雜的操縱市場計劃。
有關人士串謀在他們所控制的156個證券帳戶之間進行操縱交易,藉此以人為方式維持正利股份的成交量。這些交易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表象,並以人為方式提高了該等股份的成交量。有關操縱交易活動於2016年的超過五個月期間內發生,獲取了超過1.24億元的非法利潤。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我們歡迎陪審團的裁決。本案的結果傳達了一個具阻嚇力的強烈訊息,申明損害香港證券市場的廉潔穩健及削弱投資大眾的信心的法律後果,同時亦彰顯了證監會向企圖藉濫用市場以謀取私利的違規者追究責任的決心。」
魏弘福先生續說:「成功對該等操縱者作出檢控,是證監會致力打擊本港操縱市場行為及其他形式的金融罪行的連串工作的最新成果。證監會已提升其調查能力,並將繼續充分運用其法定權力,以展開複雜而具影響力的執法行動。」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6月17日判刑。三名被告申請保釋,但其申請被原訟庭法官駁回。他們正由懲教署羈押候判。
在提出刑事法律程序的同時,證監會亦已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針對多家本地及海外公司和多名本地及海外個人展開法律程序,包括薛、林及譚。就此而言,證監會已取得臨時強制令凍結其資產。
證監會在2020年8月28日進一步取得針對何及孫的逮捕手令,而二人在證監會對其展開調查後便離開了香港。他們已被列入證監會網站上〈你認識這些人士嗎?〉一欄內,證監會促請公眾舉報二人的行蹤。他們二人為被指稱串謀操縱正利股份的團夥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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