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3月19日),港府快速通過第23條立法,外界認為,該法體現港府在中共授意下,利用國安進一步限制香港自由。國際特赦組織中國部主任Sarah Brooks表示,第23條通過是對人權的毀滅性時刻。
總部設於倫敦的國際知名言論自由機構「查禁目錄」(Index on Censorship)表示,「第23條立法的通過對香港人來說是非常黑暗的一天。」
這項被稱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法案,源自《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相關規定,以打擊「叛國、叛亂、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間諜、破壞以及境外干預」為目標,全面收緊香港人權和自由。該法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在境內進行政治活動,還禁止香港的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Sarah Brooks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通過這項嚴厲立法,香港政府再次對這座城市的人權造成毀滅性打擊。當局眨眼間就頒布這項法律,扼殺公眾利用強烈抗議去抵消其(23條)最具破壞性元素的任何殘餘希望。
「這項法律的通過發出迄今為止最明確訊息,即香港當局對附和北京意願的渴望,超過過去對人權的任何承諾。港府無視聯合國人權專家越來越緊急的警告,即港府推動國家安全立法的態度,與香港的國際義務不相符。
「最重要的是,這對香港人民來說是一個毀滅性的時刻,成千上萬的香港人此前曾上街遊行,抗議鎮壓性法律,包括2003年(港人遊行反對)這一立法。今天,他們失去了另一項自由,現在,任何和平抗議行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具風險。」
2003年,港府試圖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引發50萬港人上街抗議,該立法被擱置。
Sarah Brooks表示,對於國際特赦組織這樣的組織來說,與那些繼續冒著風險行使自由權利的香港人站在一起,這一點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我們敦促所有能夠在香港發揮影響力的人——從政府和企業到聯合國和歐盟——不要在香港人需要的時候忽視他們,而是加大對香港當局施壓,要求他們尊重人權並廢除所有違反這些準則的法律。」
國際特赦組織在23條立法諮詢期間向港府提交一份長達34頁的提案分析報告,認為23條內容對合理的國家安全需要來說沒有必要也不相稱,且違反香港的人權義務。
該組織說,23條包含許多令人不安的條款,例如模糊且措辭寬泛的「外部干涉」罪,可能導致活動人士因與外國人交往而受到起訴。該立法還賦予當局在沒有指控的情況下將民眾拘留16天,且不允許會見律師。
23條立法的通過,引發一些團體強烈反對。商業和法律團體表示,該法律含糊之處將削弱香港作為安全投資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香港記者協會表示,該法將進一步限制媒體環境,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自我審查已變得司空見慣。
媒體大亨、現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出版人黎智英,正面臨基於2020年《港區國安法》下的審判。
香港記協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此類措施將「嚴重加深已經發生的寒蟬效應,使香港成為一個只有一個聲音的城市」。
上周,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CECC)呼籲美國政府反對第23條。該委員會在給美國國務卿布林肯的信中表示:「不斷擴大的國家安全概念,只會讓香港對居住在香港的美國企業和公民,以及尋求行使基本自由的香港人來說,更加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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