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名「非白衣人」,被控在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案件今日(20日)於區域法院進行第20日審訊。首被告林卓廷與第七被告楊朗的代表律師申請毋須答辯,要求法庭裁定案件表證不成立。法官陳廣池押後案件至本周三(22日)續審,以待控方閱讀書面陳詞。

控方在上周完成控方舉證,法庭將考慮案件表證是否成立。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黃錦娟今日向法庭呈交毋須答辯書面陳詞,要求法庭裁定表證不成立。法官陳廣池指控方需要閱讀近100頁文件,需要給予時間控方,控方回覆稱估計需要一整日時間。

另外第七被告楊朗亦同樣申請毋須答辯,代表律師曾敏怡表示可以作口頭陳詞,不過法官要求曾呈交書面文件,她回覆表示會在今日下午呈交,其餘5名被告則未有相關申請。陳廣池下令案件押後至本周三續審。

7名被告包括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控罪稱,7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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