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一共7人「由原告變被告」,被控在2019年「元朗7.21事件」中參與暴動,全部人否認控罪,案件今日(19日)繼續在區域法院開審。控辯在休庭時進行爭論,有旁聽者高呼「開案中案囉」,控方隨即指自己遭「大聲呼喝」。主審法官陳廣池則稱旁聽者或構成藐視法庭,將會提供閉路電視片段供控方跟進。

各被告分別為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庾家豪(35歲)、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鄺浩林(26歲)、尹仲明(48歲)及楊朗(26歲)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程慧明今日於庭上讀出承認事實指,2019年7月21日晚上大約10時52分,有3名警員到達港鐵元朗站G1出口,逗留了一段短時間後離去,在閉路電視片段中出現了92秒。案發當晚11時15分,再有數十名警員抵達事發現場。

同意事實亦包括林卓廷在當晚發出了3則Facebook帖文,包括「返元朗的朋友,務請小心,懷疑黑社會已部署,請保護好自己和身邊朋友」、「收到可靠消息,現時在元朗的懷疑黑社會份子,相當部分來自屯門,大家小心」、「【打擊元朗黑份子】我已聯絡元朗警方,表示我和同事正前往元朗,要求警方立即打擊在元朗站和朗屏站一帶黑份子,確保公眾,尤其年輕人安全。」

2020年8月26日早上,警方上門拘捕7名被告,檢走他們的八達通卡,根據港鐵收費系統的紀錄,他們案發當晚分別在中環、灣仔、銅鑼灣、尖東等港鐵站入閘,再在元朗和兆康站出閘。

另外,控辯雙方未能就控方為涉案片段加入的文字描述達成共識,亦對審訊流程有分歧,在休庭時一度爭論。其間,有旁聽人士高呼「開案中案囉」。休庭後,程慧明稱被旁聽人士插嘴和大聲呼喝,不過相關人士已離開,希望公眾注意禮貌。

主審法官陳廣池稱該行為或構成藐視法庭,警員應截查相關人士及摘下資料,法庭會提供閉路電視片段供律政司跟進,「有冇需要呢個人繩之於法」;他又提醒旁聽席遵從法庭規則,否則「我可以即刻鎖你入去,唔係講笑嘅」。

案件明日(20日)續審,將處理另外兩份同意事實。

案件編號: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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