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建築界的不安全作業並保障從業員安全,勞工處於今年5月期間,針對職安健表現持續未如理想的承建商,對其管理的地盤完成了為期兩周的突擊特別巡查行動。處方在行動中一共巡視了62個建築地盤,並針對各項違規情況提出共41宗檢控。

根據勞工處公布的行動結果,除了正式的檢控外,處方在巡查期間亦發出了75份書面警告及154張「敦促改善通知書」。相關違規項目主要涵蓋地盤內常見的高風險工序,包括不安全的吊運作業、欠缺安全措施的高處工作,以及僱主未有向員工提供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等情況。

勞工處發言人強調,承建商有責任嚴格執行一切地盤安全措施,以確保僱員的職安健受到保障。處方重申,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中的一般責任條款,僱主必須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以及工作系統。若有承建商違反相關條例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千萬港元及監禁2年。

地盤全面禁煙擬從嚴處理 不設吸煙區免留灰色地帶

另外,政府近期向立法會提交三項旨在全面禁止於建築地盤吸煙的法例修訂,以減低火警風險並保障公眾與工人安全。今日在立法會相關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會議上,多名議員關注執法細節,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強調,修例目標是轉變整個「地盤文化」,明言「上班不能吸煙是常態」,為免規管力度出現「灰色地帶」,當局無意豁免大型地盤設立吸煙區。

立法會議員(勞工界)周小松在會上提出,若有規模較大的承建商具備條件,能否在安全情況下劃定指定吸煙區。選委界議員陳永光則關注法例要求承建商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的具體定義。

許澤森回應時重申,地盤環境複雜,若容許承建商自定吸煙區,「一旦開了一道門」將導致管理黑白不分,增加執法難度。他指出,部份工友仍未能改變吸煙習慣,若設立吸煙區會造成「管理困難」,故決定先「從嚴處理」,以確保規管力度不會留有「灰色地帶」。

針對承建商須履行的法律責任,許澤森表示處方已與業界溝通,認為有效的「合理步驟」包括在地盤範圍內禁止工人攜帶火機和香煙;要求工友進入地盤前放下個人物品;以及加強巡查地盤隱蔽角落和調整監測鏡頭等。此外,處方指出利用影片或相片亦有助追溯違規人士。

許澤森解釋,地盤內非煙民長期因歷史及文化原因,被迫吸入大量二手煙,修例的核心不在於方便執法,而是要徹底轉變地盤的吸煙文化。至於法例適用範圍,當局指「建築地盤」定義清晰,若涉及住所內部裝修或外牆維修,住戶於家中吸煙將不屬違規,惟施工的承辦商及工人則受法例嚴格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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