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駐倫敦經貿辦案在英國時間周二(28日)續審,次被告衞志樑的代表大律師完成為期三日的結案陳詞,形容控方無法證明被告曾協助任何情報機構。隨著辯方陳詞完結,法官稍後將引導陪審團,案件即將進入裁決階段。

控方早前指出,退休警司李喬奇曾要求袁松彪協助追查兩名在德國的中國青年,並提及要求來自「上海安仔」。辯方質疑英國警方從未調查「安仔」背景,此人可能僅是涉及財務糾紛的生意人。

對於控方指衞志樑同月前往德國是協助行動,辯方展示紀錄指,衞早在收到相關訊息前已購買機票,而且他與家人本身有定期赴德旅行的習慣。辯方援引通訊紀錄指,已故第三被告Matthew Trickett當對衞身在德國亦不知情,批評控方的指控「瘋狂」及「脫離現實」,強調多宗事例均查無所謂的情報機構。

關於衞志樑任職邊境部隊期間被指挪用內政部系統(ATLAS)查閱BNO港人及難民資料,辯方指無證據顯示衞曾利用該系統查閱控方列舉的名單。他解釋,衞加入多個移英港人Facebook群組,大部份資訊其實源自社交媒體,內容甚至包含「哪裏買便宜雞肉」等生活資訊。

在「跨境追債」行動指控上,辯方反指控方聲稱被告未在目標門外宣讀內容的說法欠缺證據,並指出執法部門當時已在現場裝設竊聽裝置。

辯方稱公職失當罪門檻高

就衞志樑單獨被控的「公」罪,辯方提醒陪審團,該罪行入罪門檻極高,須考慮行為的嚴重性。他承認衞確實未申報其經營的「德龍保安顧問有限公司」業務,但強調「未有申報」並非本案起訴罪行。

辯方羅列多項衞志樑使用系統的事例,包括處理攜帶4千支香煙旅客的日常執法,或基於私人情誼協助朋友查詢女兒簽證進度等「幫朋友」行為。即使部份做法不完全合規,但其本意是處理實際問題,不應被視為刑事犯罪。

辯方亦在庭上質疑控方證人Y的可信性,指對方雖在庭上表現溫和,但實為「港援」創辦人,曾涉及曼城唐人街的抗議及放火活動。

辯方重申,控方的國安控罪完全站不住腳,因為衞志樑的行為性質遠未達至刑事門檻,呼籲陪審員仔細考慮衞每次使用系統的背景與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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