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最震耳欲聾的,往往是死一般的寂靜。一宗涉及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人員的英國國家安全法案件,最近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開審。當全球媒體爭相報道之際,身處風暴中心的香港,其主流媒體卻彷彿身處另一個平行時空,集體陷入了「失語症」。
兩名被告——香港退休警司、案發時擔任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的袁松彪,以及前英國邊境人員兼志願警察衞志樑,被控違反英國《國家安全法》。他們面臨的罪名絕非小可,包括「協助外國情報機關」及「境外干預」,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控方在庭上的陳詞字字句句猶如利刃,直指兩人代表香港特區政府,在英國的主權土地上肆無忌憚地執行所謂的「影子警察」(shadow policing)行動。他們被指控針對流亡英國的香港民主派人士進行嚴密的情報蒐集、監視及滲透。這些目標人物,正是被香港通緝的異見人士,包括羅冠聰、許智峯、劉祖廸、蒙兆達等人。
在英國的領土上,針對受英國庇護的政治難民進行跨境鎮壓,這已非單純的法律案件,而是赤裸裸的主權挑釁。一個本應推廣「經濟與文化」的駐外辦事處,為何會涉嫌淪為執行暗黑任務的情報前哨站?被告的行為如同「在英國土地上為香港執法」,他們不僅涉嫌利用英國公職人員的身份濫用內部資料庫、進行敵對偵察,甚至有強行闖入民居的惡行。
此案是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生效以來,首次針對「外國情報協助」的重大標誌性審訊,徹底暴露了北京對海外異見人士的跨境壓迫模式。有英國國會議員及人權團體已發出強烈呼籲,要求全面檢討甚至直接關閉香港駐外經貿辦,以防這些機構名存實亡,淪為間諜與特務的庇護所。
當我們把目光轉回香港,傳統主流媒體,包括無綫電視、有線電視、香港電台,以及各大傳統報章,對此案幾乎採取了「全面封殺」的默契。案件在倫敦開審至今已逾一周,這些掌握龐大社會資源的傳媒機構,不僅鮮有播報相關新聞,更遑論進行任何深度分析。這種「集體失聲」,看在明眼人眼裏,絕非偶然的漏報,而是2019年反修例風波後,特別是2020年《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媒體生態被徹底扭曲後的常態。
悲哀的是,自我審查早已如癌細胞般,深深嵌入了香港傳媒的運作邏輯之中。凡是涉及北京政府、香港特區政府的負面新聞,或是涉及跨境政治爭議的議題,尤其是那些可能被官方上綱上線解讀為「損害國家安全」或「煽動對政府仇恨」的內容,編採高層都會主動揮刀自宮,避之則吉。
這種「掩耳盜鈴」的操作早有跡可尋。無論是英國BNO移民政策的細節探討、海外港人組織的集會活動,還是其它國家起訴涉嫌為中共或香港蒐集情報的案件,本地主流媒體無一例外地選擇低調處理,甚至直接不報。
一方面,《國安法》的紅線飄忽不定,傳媒機構動輒得咎,擔憂一旦觸犯條文,隨時面臨凍結資產、吊銷牌照甚至高層被刑事檢控的滅頂之災;另一方面,在現今的政治氣壓與市場環境下,媒體老闆為了保住廣告收入、維持與官方的「良好關係」,紛紛定下「不炒作敏感議題」的維穩基調。結果,香港市民如果僅僅依賴本地主流渠道,根本無法獲知這些與香港相關的重大國際新聞。
曾幾何時,香港擁有亞洲最引以為傲的新聞自由,但如今,百花齊放的空間已被大幅收窄為單一的「主旋律」,市民只能被迫「翻牆」或轉向海外媒體,如BBC中文、路透社,或是那些流亡海外的香港獨立網媒來獲取真實資訊。
長遠而言,知道真相的人與被蒙蔽的人生活在兩個截然不同的資訊世界,這只會無可挽回地加劇社會的撕裂與互不信任。無論最終陪審團的裁決如何,兩名被告是否有罪,這場審判本身已經成為一面巨大的歷史照妖鏡。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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