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涉取得勞資審裁處案件聆訊的謄本後,違反承諾,在社交平台Facebook帖文中披露部份謄本的內容。此外,潘亦涉在YouTube片段中,指勞資審裁處的審裁官為「垃圾」。潘焯鴻早前承認兩項藐視法庭,案件今日(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歐陽桂如稱本案性質嚴重,判監禁1個月。潘焯鴻的律師即時表示會申請上訴,要求暫緩執行刑罰,唯法官指律師未準備好提出申請,因此潘焯鴻須即時收押入獄,並需向律政司繳付26.2萬元訟費。

事件源於一宗勞資審裁處的案件,據法庭判辭,潘焯鴻名下公司諾翹生物化學,被指拖欠資深傳媒人潘麒智的薪金等,勞資審裁處審裁官於2022年底裁定潘麒智勝訴,該公司申請上訴許可,潘亦代表公司取得勞審處案件聆訊時的謄本。

潘焯鴻在取得聆訊的謄本後,雖然承諾該文件只作訴訟之用,但是他於2024年3月,在兩個Facebook帖文中披露部份謄本的內容。此外,他亦涉在YouTube的片段中,批評勞審的審裁官是「垃圾」。

法官判刑時指,除了此次事件外,潘焯鴻早前亦曾因違反禁制令,干犯藐視法庭罪。潘早前已在Facebook和YouTube頻道,向法庭和司法人員道歉,並表示對涉案不當言行感到後悔。法官認為,此屬有力求情因素。

法官也表示,接納勞審處案件的裁決和潘的公司破產,令潘的精緒受影響,理解潘對勞審處案件的結果感到不滿,但認為他干犯藐視法庭屬故意。法官指,勞審處於2022年12月29日作出裁決後,潘才在2024年3月13至19日,及等候上訴許可期間,發布涉案帖文和影片,認為他當時意圖影響上訴許可或上訴的結果,此舉明顯干預司法公正。

此外,潘的涉案帖文和影片在至少5個月時間內,開放予公眾,其後才被移除或轉為「私人」影片。法官續指,潘是公眾人物,其Facebook和YouTube頻道有不少人關注。潘卻濫用其平台處理涉及其公司和前員工的案件。法官認為案情嚴重,需懲處涉案言行,作出阻嚇,因此就藐視法庭,各判囚1個月,同期執行。

潘的代表大律師在判刑後,申請暫緩執判刑,以等候上訴。其代表大律師指是次刑期短,日後上訴時,潘或已服畢刑事。唯法官指,潘一方尙未準備好提出申請,因此須立即執行,其代表大律師回應指會儘快處理。

案件編號:HCMP 2386/2024 @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