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黃之鋒等20人阻撓執達吏執行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案件昨天開庭,黃之鋒等11人早前預審期間表示會認罪,其餘9人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到星期四由辯方求情。

律政司前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在傘運旺角佔領區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其中一批涉及20名被告,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社民連黃浩銘。

昨日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及梁國雄到場聲援,梁國雄指禁制令屬於民事,結果搞出一個刑事藐視法庭,質疑政府介入的目的。又指法庭接受政府的無理做法後,已經失去保持權力制衡的原則。

黃之鋒對政府以法庭作為擋箭牌深表遺憾,批評政府將法庭作為其政治工具,令人非常憤慨,但強調在公民抗命的過程中會承擔責任,在審訊過程中據理力爭。他又說,雖然有人選擇認罪、有人不認罪,但訴求一樣,「繼續要求撤回人大8.31決定,爭取民主普選。」

法庭昨天原定處理7名表示會認罪的被告的求情,但控方在庭上指,7名被告對控方提出的案情事實有爭議,控辯雙方需要時間商討,法官押後至星期四再處理。至於9名不認罪的被告涉及的案件,星期五會進行開案陳詞。同案還有4名被告之前說會認罪,之後會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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