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部份土地擬建公屋,早前環評報告遭高等法院原訟庭推翻,環保署對此提出上訴,案件今日(4日)於高等法院完成陳辭。政府一方在庭上爭議,指原審法官對於生態調查的聚焦存在錯誤,特別是在蝙蝠品種及中國水松的保育評估上;香港哥爾夫球會則反駁,工程將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上訴庭法官聽罷雙方陳辭,宣布將於9個月內頒下判辭裁決。

上訴案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及法官林雲浩共同審理。案情指,政府於2023年收回高球場32公頃土地,計劃將其中約9.5公頃興建公屋,哥球會隨後入稟要求推翻環保署署長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

代表利益關係方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資深大律師陳浩淇陳辭指出,原審法官在處理環評報告中有關生態調查的爭議時,聚焦於蝙蝠品種的數量及水文環境對中國水松的影響是「錯誤聚焦」。陳浩淇解釋,環評調查的核心應在於蝙蝠的棲息地以及保育水松的具體措施。他續稱,補償植樹只會在特定區域進行,只要透過妥善的管理與相應的紓緩措施,便能減少對場內中國水松的影響,故研究重點應放在管理層面,而非評估水文環境。

就蝙蝠調查而言,陳浩淇指出原審法官對於場內棲息地的數量紀錄有誤,實際上僅有2處而非12處棲息地。他強調,署方與哥球會對場內生態價值的評估分別為「低至中等」及「中等」,兩者分歧輕微,法庭不應介入干預。

球會方:破壞不可逆轉

代表答辯人香港哥爾夫球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則反駁,環評研究概要已明確要求對水文影響進行評估,不應因有管理方案而規避。他批評,場內發現多種蝙蝠品種,相關生態數據未獲署方重視。

關於文化遺產評估,政府一方指環評報告將舊場受破壞程度評為「未能確定」,是依據古物古蹟辦事處的顧問意見,而且不代表未作評估,而是認為或有紓緩措施可補救。余若海對此質疑,指公屋項目造成的破壞根本無法補救,會摧毀舊場具歷史意義的文化遺產,這種破壞是客觀事實及不可逆轉。

此外,案件早前在審訊時,代表上訴方環保署署長的資深大律師袁國強曾提出,政府於2023年6月修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後,發展面積少於50公頃的項目不再被列為「指定項目」,故環保署署長已無批准環評報告的法定權力,本案司法覆核已流於「學術討論」。唯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對此說法表示不滿,形容其「無稽」,並質疑若判決無效,何必浪費紙張將數冊環評報告存檔法庭。哥球會亦反駁稱,政府並未放棄發展計劃,環評報告的效力仍具實際影響。

案件編號:CACV573、57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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