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一名前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於約7年間與任職社會福利署臨牀心理學家的妻子,收取多筆來歷不明款項,涉及金額逾1,100萬元,並涉洗黑錢超過600萬元,另被揭發在處理政府工程期間收受分判商賄款。被告早前承認共6項控罪,高等法院今日(16日)判刑,法官胡雅文判處被告入獄5年3個月,並頒令充公犯罪得益逾380萬元。
被告謝聲德,現年60歲,早前承認1項「現任訂明人員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1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以及3項洗黑錢罪,相關行為發生於2012年至2019年間。
法官在胡雅文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公務員,負責政府工程招標及監督工作,理應以公開、公正及透明方式行事,其行為損害公眾對公務員的信任。法官就各項罪行分別採納4年至7年不等的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後作出扣減,部份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判處總刑期5年3個月。
案情透露,謝聲德於2012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間,維持高於與其公職薪俸相稱的生活水準。他於該7年半內獲機電署支薪共約900萬元,但其個人總開支達約3,000萬元。撇除薪金、個人儲蓄及其他合法收入,他有至少700萬元開支的資金來源不明。
廉署調查發現,謝聲德多個銀行戶口於案發期間先後接收了逾200筆來歷不明的現金存款共逾700萬元。
就貪污相關控罪,案情指謝在機電工程署任職期間,負責草擬及監察多項政府工程合約,卻隱瞞其與分判商董事陳子榮的私交。2019年初,陳提取4萬元現金交予謝,其後謝在工程合約中批出多項工程,其中部份分判予陳持有的工程公司,涉款約175萬元。廉署其後在謝的辦公室搜出4萬元現金,捆綁鈔票的橡筋上檢出陳的DNA。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因家庭開支沉重而犯案,包括子女就讀國際學校及海外升學費用;又提及被告及其女兒均出現抑鬱症狀,被告已辭去公職,預料將失去退休金,對家庭造成沉重打擊。法官接納求情內容反映被告家人同受影響,但強調相關因素不足以大幅減刑。
法官同時頒下充公令,充公被告約380萬元的犯罪得益。案件中其餘被告,包括謝的妻子及涉案工程公司董事,則分別另案處理。
案件編號:HCCC413/2024@
--------------------
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