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建業集團旗下5間公司,早前先後遭不同債權人入稟清盤,之後該5間公司向法庭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案件今日(21日)在高等法院聆訊。5間公司代表陳辭稱,希望透過今次申請保護資產和保障債權人利益。法官聽罷陳辭後,在債權人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委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莊日杰及蘇文俊為5間公司的臨時清盤人。政府今日回應稱,相信相信保華的情況對其承接的工務工程項目的影響是可控的。

高院今日聆訊5間保華建業集團旗下公司,包括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保華建造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以及保華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的委任臨時清盤人事宜。

5間公司的代表陳辭稱,保華集團歷史悠久,甚具聲望,如今則自行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形容「This is a sad day in the industrial history of Hong Kong(這是香港業界史上悲傷的一天)」。

公司代表又稱,涉案公司目前營運狀態不良,無法向員工支薪,近日亦遭房協終止合約,而且破產管理處的信件提及,涉案公司「有初步證據顯示要清盤」。公司代表重申,旨在透過今次申請保護資產和保障債權人利益,並且次申請的不涉「隱藏議程(hidden agenda)」。

法官聽罷陳辭後指,接納現時有迫切需要為5間公司委任臨時清盤人,並委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莊日杰及蘇文俊為臨時清盤人。

政府:保華承造13項工務工程 12項屬聯營

政府今日(21日)回應表示,由於提出申請是保華的企業決定而相關個案仍處於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有關細節。目前政府正密切留意情況和做好預備,以便減少有關情況對相關工程項目和分判商的影響及協助受影響員工。

政府表示,工務工程方面,保華旗下公司現正承造13項工務工程合約,其中12項是保華與其它建築公司以聯營方式承投,有關合約由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包括土木署、建築署、機電署等。政府指,由於大部份是聯營項目,無論保華最後是否須清盤,聯營合約的另一方須按合約要求完成餘下的工程。發展局評估有關的聯營承建商有足夠能力承接餘下工程,他們亦表示會繼續履行合約。餘下一份由保華單獨承造的項目亦已大致進入完工階段。發展局稱,相信保華的情況對相關工務工程項目的影響是可控的。

至於保華承接的其它公營機構的工程項目,部份屬聯營項目,其它由保華獨自承造的項目,當中大部份項目的公營機構業主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令工程項目可順利完成,小部份項目的業主亦正進行相關安排,務求把工程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受影響分判商或供應商可循法律途徑申請索償

政府亦提醒,保華的債務事宜,受影響的分判商或供應商可循法律途徑申請索償。若分判商或供應商受到保華事件影響引致資金流壓力,金管局和發展局聯同建造業議會會與銀行公會溝通,以便銀行考慮以個案形式提供協助。

勞工處一直要求保華根據《僱傭條例》向其僱員支付工資及法定權益,並履行《僱傭條例》下作為總承判商須代屬下的承判商支付最初兩個月欠薪的責任。勞工處會繼續與保華、其分判商及相關持份者保持聯繫。

案件編號:HCCW714/2024、HCCW 10、12、37、57/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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