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1月27日),紐約南區聯邦法庭繼續審理湖北精奧生物科技(Amarvel Biotech)涉嫌非法輸送芬太尼前體化學品至美國的案件。被告之一、中方公司翻譯陳依依出庭自辯,詳細說明其在公司中的角色及相關行為。
陳依依介紹,她出生於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曾在黃岡師範學院獲得廣播電視編導和國際貿易兩個學士學位,隨後赴意大利進修,取得公共與商業傳播碩士學位。2017年畢業後,她在上海一家奢侈品進出口供應鏈公司任職,負責對接意大利業務。2018年,她加入意大利一家真皮工廠,為意大利和法國的奢侈品品牌工作。
2019年底,應父母要求她回到武漢,當時購買了往返機票,原計劃於2020年中國新年後返回意大利。不料武漢爆發COVID-19疫情,武漢封城至2020年下半年才解禁。解封後,她的父親邀請她先到自己工作的公司幫忙,於是她加入了湖北精奧公司,經過兩個月的銷售試用期後,轉為負責網站設置及技術監管工作。
Google廣告投放過程
陳依依表示,2022年中,公司建立了湖北精奧的多個網站平台,公司業務經理告訴她,想在Google網站上打廣告,她就開了廣告帳戶投放廣告。然而,由於廣告內容涉及Google政策禁止的敏感詞,例如「芬太尼」,廣告被暫停。Google技術團隊三次發出警告郵件,要求刪除違規詞彙和修改廣告內容。
為恢復廣告投放,公司聘請人員處理Google投放問題,並向Google提交了申訴信,然後又重新投放廣告,但不久後帳戶被Google暫停。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這些廣告頁面多次提到芬太尼相關的前體產品,並列有陳依依的聯繫方式。
例如,2023年6月5日,湖北精奧的主要網站amarvelbio.com將芬太尼前體1-boc-4-AP2標為「庫存有現貨」,該前體的CAS註冊號為125541-22-2,產品頁面底部的聯繫人是陳依依。
閱讀美國之音文章 對芬太尼問題仍不解
陳依依作證提到,2023年3月和6月,她曾參加公司安排的兩場國際會議,分別在泰國曼谷和斐濟舉行。根據她的描述,她的主要角色是翻譯,因為負責業務的銷售代表楊爾(此前翻譯成楊二)因懷孕待產未能出席。她強調,自己僅暫時替代楊爾三個月,並不負責價格談判或產品質量相關事宜。
在泰國的會議中,假扮客戶的美國緝毒局(DEA)臥底探員Gil明確提出希望建立實驗室,研發芬太尼產品,並討論了相關化學原料的問題。此後雙方還談及利用化學品製造大批量芬太尼成品的計劃。在斐濟的會議中,雙方再次討論了多噸芬太尼前體化學品的訂單。
斐濟會議期間,陳依依被捕,其手機和電腦內容被用作證據。DEA在她的電腦中發現,她曾閱讀過三篇美國之音的中文文章,標題分別為「美國計劃制裁芬太尼販運者」、「中國否認向墨西哥販運芬太尼,指責美國是問題製造者」以及「兩家中國公司和五名個人因涉嫌走私芬太尼受到美國制裁」。
陳依依的律師在庭上問她,在2023年3月曼谷會議和6月斐濟會議期間,她上網閱讀這三篇文章後對芬太尼在美國的情況有何理解?陳依依回答道:「當從文章中讀到兩邊引用的來源(看到美國和中國的不同說法)後,我感到無法想像。美國的指責和中國的回擊,讓我看得一頭霧水,不知道發生甚麼。」
檢方與辯方的交鋒
檢方出示多份證據,包括廣告頁面顯示的違禁詞彙、網站域名的註冊及管理人員訊息(顯示為陳依依),以及會議期間的對話記錄。檢方認為,陳依依作為網站管理員和廣告聯繫人,應對產品的非法性知情,並指出她曾多次參與與芬太尼相關的討論。
辯方則強調,陳依依僅負責網站技術支持及翻譯工作,並未參與公司業務決策,也未被授權進行任何商業交易。律師通過提問陳依依,指出她在了解Google政策後,已將Google要求刪除敏感內容的通知轉發給業務經理,以便及時整改並恢復廣告帳戶,試圖證明她具備遵守法律的意識。
陳依依在作證時表示,她本人對芬太尼的具體用途並不熟悉。針對檢方指控中提到的與會對話,包括DEA臥底探員Gil提及的「芬太尼配方導致三名美國人死亡」以及「希望降低濃度以維持客戶人數」的說法,她表示自己未相信,並稱「我感覺他在開玩笑」。
庭審將於周二進入結案陳詞階段,雙方律師將就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和證人證詞進行總結陳述,隨後陪審團將閉門討論,最終裁定案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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