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李長再10年前與妻乘的士期間,涉用皮帶把妻勒斃,2018年他在高院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生。他去年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7日)一致駁回其上訴。

被告李長再(案發時47歲),被控在2015年10月28日在港謀殺其妻李麗雅。案發時,李長再在的士駛進大老山隧道時,突然脫下皮帶用以勒死妻子,並向的士司機表示要自殺,過程中曾用皮帶勒自己的頸部。司機駛至上水港鐵站向警員求助,當時商人的妻子昏迷,送院搶救5日後不治。

據早前審訊中披露,被告妻子生前欠債200萬元,被告為協助其還債,四周向親友借錢,被告曾受債主滋擾,承受很大壓力。

另外,他案發前有吸食毒品的習慣,在案發前幾日亦有吸食冰毒。不過,精神科專家認為被告思路清晰,並無精神病,亦未受冰毒影響。被告來自福建,2000年移民來港,與妻子為同鄉。兩人2014年結婚,婚後居於深圳,但不時回來香港。

案件編號:FACC 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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