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傷亡權益會今日(29日)公布「暑熱下的工作安排」問卷調查結果,發現逾八成受訪僱員知道《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的存在,但同時有近四成受訪者表示,僱主並沒有提供任何應付暑熱的措施。工權會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強《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的內容,包括列明僱員在暑熱天氣下可以享有的具體休息時間。

調查在6月底至本月中進行,一共訪問了407人,受訪者主要以建造及裝修行業,以及清潔工為主。調查發現有八成受訪者(327人/80.3%)知道勞工處推出的《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但逾半受訪者(211人/51.8%)表示不知道僱主有否(101人/24.8%)或僱主沒有(110人/27%)制訂針對暑熱環境的工作指引。

不少受訪者表示僱主有提供應付暑熱的措施,例如提供有遮蔭的休息站(158人/38.8%)、設置風筒(146人/35.9%)等。然而,亦有近四成受訪者(156人/38.3%)表示僱主並沒有提供任何應付暑熱的措施。

此外,近半受訪者(190人/46.7%)表示曾在暑熱環境下感到不適,主要症狀包括頭暈、頭痛及噁心等。在暑熱環境下缺乏休息時間,超過四成受訪者並沒有每兩小時10至15分鐘的基本休息時間,過半受訪者在暑熱警告生效期間,沒有得到額外的休息時間。

工權會指情況反映指引在實際執行上仍有不足,認為僱主作為管理工作環境的一方,應該更為主動,提供防暑的裝置、裝備或措施,以消除僱員暑熱工作下的風險。

工權會在調查期間曾與清潔和建造業工人進行深入訪談,發現他們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暑熱警告是否生效,休息安排都會按照前線工作進度而定,而非按照任何暑熱政策安排。亦有前線清潔工反映,他們不時會因休息而被拍照投訴,僱主亦要求員工不能穿著制服到其他室內地方休息,變相減少休息時間。

工權會認為這些「以完成工作作為休息的基準」的工作文化,容易出現為求休息而趕工情況,反而加劇僱員的工作強度,又指工作期間休息的職場概念仍未能在前線廣泛推行,無疑令整個《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形同虛設,難以達致《指引》最初希望減低熱壓力或中暑風險之效。

工權會就今次調查結果作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指引》中列明僱員在每兩小時工作可獲得10至15分鐘休息時間,並剔除減少休息時間的做法,改變為「只加不減」。又建議當局帶頭改變現時的「被動休息文化」,例如食環處轄下的清潔行業,除基本的每兩小時10至15分鐘休息時間外,亦應提供額外的休息時間,而並非專注於以不同的措施來縮減其休息時間。

此外,工權會亦指出,現時鮮有因工中暑致死而獲僱員補償的案例,當中的原因是熱疾病而死亡的僱員之死亡證明書上沒有清楚列明其死因與熱壓力的關係;很多時因熱疾病而死亡的僱員會被歸因為個人疾病,從而不被認為是工作導致死亡;而現時要追討應有的補償,需透過訴訟,並得到專家證明僱員的死因與熱疾病有明確的關係,才有機會確立為因工致死。

組織建議政府將環境因素納入死因報告的考慮層面,令死亡僱員家屬可以用一個直接簡單的途徑於僱員補償機制內追討,而非由家屬自行去不同地方用不同方法去尋找因工致死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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