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羅書院一名中五學生於參加杭州公社科交流團期間死亡,有報道引述校方職員稱該學生「不幸身故」,亦有報道死者是「上吊自殺」,教育局至今仍未公開交代死因。Facebook專頁「教育刺針」今日(2日)上載一份九龍區某中學交流團指引,若學生臨時缺席,除非能夠出示醫生證明書,否則學生須支付相關團費及額外的退團費用合共1,525元。

關於有學生在杭州交流團期間死亡,教育局回應稱感到十分難過,向其家人表示深切慰問,並全力為涉事學校及師生提供支援。局方稱涉事學校2月底安排學生參與公社科交流考察,行程一直順利進行,不幸事件令人十分惋惜,強調並不涉及考察活動行程,其它考察團不受影響。港府駐滬辦人員前往當地為家屬提供協助,學校亦啟動危機處理小組跟進,並向家長發信交代事件,亦會舉行特別班主任課,為有需要學生提供進一步輔導。

長期關注香港教育事務的Facebook專頁「教育刺針」今日發文指收到家長報料,其子女就讀的九龍區某中學,早前舉辦中五級公民與社會科考察團,團名為「潮汕歷史文化及經濟發展內地考察三天團」。最令家長詫異的是「教育局退團指引」稱,參與交流活動是強制的,學生無權拒絕,若學生臨時退出,除非能提供醫生證明,否則須繳付相關團費及額外的退團費用,合共1,525元。該家長質疑為何學生必須參加「洗腦」交流團,為何不參加還要罰款。

一位匿名的中學副校長向「教育刺針」表示,這種安排完全違背長久以來的教育管理原則。他從事教育三十多年,從未見過如此離譜的做法。學生報名後退出,通常只會從紀律角度處理,從來不會施加懲罰性的金錢措施。若想鼓勵學生參加活動,可以先交100元按金,完成後退還,缺席則沒收。他又指《教育條例》明確規定,學校不得以金錢手段管理學生行為。

該副校長稱,以前不會動輒去中國大陸交流,也不會強迫,所以學生對交流團都很期待,如今「由治及興」,沒人想去大陸交流;他批評教育局用「旁門左道」方法,違反人權強迫學生參加,學生毫無選擇權,還要罰款,這種安排相當無良。再者,所謂「額外的退團費用」沒有明確定義,很可能導致亂收費。

「教育刺針」稱,曾採訪多名高中生,不少人都聽過有傳聞指,若不參加中國大陸交流團,就無法報考文憑試公社科考試。由於這是必修科目,若不能報考,就等於失去升讀大學的資格,在這種威逼下,考生只能硬著頭皮參加。

「教育刺針」強烈要求考評局儘快澄清傳言是否屬實;若傳言屬實,為何考評局要與教育局狼狽為奸,一改四十多年來的報考要求,僅因為一次交流活動而拒絕考生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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