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當幼兒出現不當行為時,就該懲罰嗎?殊不知懲罰只會讓孩子害怕,而不是讓他產生責任感和自律行為。

懲罰幼兒不當行為無濟於事

(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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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我手上有一個杯子,然後有一道聲音,

再來我就只看到地上有玻璃碎片。我的杯子怎麼了?

對幼兒來說,他的行為與結果間的因果關係並不明顯,打破的碎片與他剛剛拿在手上的東西之間的關係也一樣。所以指出他的無能而使事態加劇是沒有必要的。

身為父母,我們有時候會有詭異的態度;我們在修補問題時抱怨著:「你以為我閒著沒事,只要幫你的調皮搗蛋善後?」

這樣一來,我們等於讓孩子不必面對自己行為的後果,也因此讓他無法衡量自身行為造成的影響,並對此負起責任。接著,我們懲罰他⋯⋯

小孩做錯事 懲罰帶來諸多弊端

如果懲罰有教育效果,人類應該從很久以前就不再犯罪了。

但會有這種錯覺,也是因為懲罰所帶來的短期效果,但並不是在教育層面,而是能讓處罰者鬆一口氣,他因此感覺重新掌握了狀況。除此之外,很難理解懲罰為何如此普及,畢竟它們的缺點如此之多:

•它們治標不治本。而光是如此,每個人就都應該避免懲罰。因為問題沒有解決,所以會以其他的偏差行為來表現,導致問題無法避免地升級擴大。

•它讓孩子不必面對自己行為自然或合理的後果。

•行為與懲罰之間缺乏關聯時,孩子一點都學不到這項行為不適當的原因。

•懲罰阻礙了健康的罪惡感出現,把孩子的注意力轉移到對於父母的負面情感,如不公平、憤怒、恐懼⋯⋯等等。

•懲罰讓孩子羞愧,因而更加阻礙了罪惡感讓人意識到自己錯誤行為的良性過程,卻促進了作為人的不良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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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很兇!爸爸不愛我!

我不是好人!

•懲罰造成的情緒會刺激壓力迴路,阻礙孩子反思他所做的事。沒錯,記憶會運作,但孩子會記住壓力、對父母的恐懼,而不是導致懲罰的行為。懲罰只會教孩子害怕警察,而不是責任感和自律。

•懲罰產生的恐懼和羞愧會抑制大腦較高層次的功能,這會影響智力表現、情感生活與社會化。

•父母會漸漸失去權威,一方面是因為孩子會以「我不在乎」來保護自己免於不悅的感受,另一方面,因為懲罰在中、長程來說缺乏效果,所以必須變得越來越嚴厲。懲罰並不是父母權威的展現。我們懲罰是因為缺乏權威!父母行使一種天然的權威。如果這份權威被認可,就沒必要表現得專制。

•父母因為控制不了局面和無能為力而懲罰。孩子感受得到,並失去對父母的信任。這會讓他感到不安全,而這份不安全感會以更多的偏差行為來展現。

貶低、負面評價摧毀孩子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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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這麼笨手笨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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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

呃……我要自己裝嗎……萬一我打破了……我笨手笨腳的!

笨手笨腳、愛生氣、害羞、笨拙或黏人精⋯⋯在評價孩子時,你引發了他體內的壓力反應。

面對相似的情況,他的大腦杏仁核會啟動同樣的神經元迴路⋯⋯而你的評價會像命令一樣,在大腦中公告「沒用」、「笨手笨腳」⋯⋯等,抑制了孩子的能力。被侮辱定義後,孩子會去服從這項定義,一生都將去吻合它。

這稱為預言的自動實現或「畢馬龍效應」。

家長找藉口和補救 剝奪子女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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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沒關係。我來處理。

原諒一切,是沒有教育效果的。抹除後果只會阻礙孩子學習。如果替新生兒處理一切是正常的,當孩子到了能自己做的年紀,允許他自己來是很重要的,否則,就是在告訴他:

— 他做不到。
— 他的行為沒有後果,所以,他沒有必要注意行為的影響範圍。
— 其他人都能為他效勞。

這不太能替他未來的人生帶來幸福。

這也是把他留在慌亂不安與無力感中。他會掩飾這些感覺,因為你會對他微笑。但是,由於他無法品嚐自己補救的自豪感,他會保留痛苦的感受,並把它們封閉在內心深處。

所以,當他做了蠢事時,該如何反應?

思考一下具教育效果的態度:如果未來又發生同樣的事,你希望看到甚麼?

我們想看到他起來清理,也就是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影響,並懂得補救。

面對剛剛發生的事,他感到手足無措、無能為力。

指引他應該要從哪個方向著手,而最重要的,是讓他自己來。

修復性的懲處 孩子學會負責任

如果他是能了解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問題的年紀,通常,懲處方式已經出現,那就是把孩子行為自然或合理的後果。它具有教育效果,也是比起懲罰更有建設性的替代方案。因為它能讓孩子衡量自身行為的影響,為此負起責任,並且是教導他恢復關係的途徑。

為了定義教養態度,讓我們來關心一下孩子的感受。孩子跟你一樣,如果你在朋友家打翻了茶杯或酒杯,會感到不安和無力。因此,他需要做些有幫助的事來修復自己造成的混亂,並重建對自己的看法。

父母可以指出應該要依循的步驟,當然,要在不下命令的狀況下,否則會失去這種修補的益處。

三歲開始,孩子會充滿幹勁地願意去彌補自己所造成的問題。

很顯然的,如果地上有玻璃碎片,父母會拾起碎片,但為甚麼孩子不去拿掃把和畚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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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為沒有帶來自然的後果,父母可以使用合理的後果。例如:「你把小貨車扔在地上,我要把它拿走。」重要的是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妥善分配暫時拿走物件的時間:兩歲時,不要超過五分鐘,四歲時,不要超過一小時。

為了幫助孩子成長,最好專注在解決的辦法,而不是問題上。#

(網站專文)

(本文摘編自《最好的教養,從正向面對情緒開始:父母最信賴的心理學家,教你如何不打不罵不怒吼,回應1-5歲孩子的負面情緒和行為》,遠流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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