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5日)在高院踏入第92日審訊,法庭裁定黎的3項控罪表證成立,辯方表示黎將會出庭自辯。
黎智英今早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代表其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被告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出庭自辯,預計辯方主問需時5天,亦會傳召一名Signal訊息專家證人出庭作證,保守估計審訊尚有約4星期。
控辯雙方昨(24日)完成中段陳詞,辯方主張被告之間在《國安法》前的機構合作、發布某些刊物的協議仍是合法,控方只能就黎的意圖舉證至此階段,但《國安法》生效使協議失效;控方則認為被告之間的協議本屬非法,法庭應一併考慮黎在《國安法》前的行為來全面理解本案。辯方另指各有立場的媒體具第四權角色,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和憲法保障,控方回應指言論和新聞自由非絕對。
76歲的黎智英否認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自去年12月18日開審以來,控方傳召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和陳梓華,以及非本案被告周達權共6名主要證人作供,又傳召國安處警長和讀出社交媒體專家的書面供辭,並播放黎智英的訪問和節目片段,上月11日完成90天舉證。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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