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保險公司前職員,涉嫌透過傀儡保險代理以及虛假資料作投保申請,詐騙公司佣金及其它款項合共425萬元,今日(17日)遭到廉政公署起訴欺詐、洗黑錢等罪,兩案將於本周五(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稍後再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廉政公署指,首案發生於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期間,涉及4名被告,包括周銳坤(34歲)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太平)前助理分組經理,被控18項欺詐罪名。同案被告蔡霈珈(32歲)、鄭喬心(32歲)及薛兆衡(30歲),均為中國太平前業務經理,3人各被控1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
案情指,周銳坤於案發時是中國太平助理分組經理,亦是蔡霈珈、鄭喬心、薛兆衡及另一名保險代理人的上線經理。於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周銳坤涉嫌從18份保單欺詐中國太平,不誠實地訛稱另外3名被告及另1名保險代理人是該18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以及致使中國太平就上述18份保單,向3名被告及該名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及其它款項共約360萬元,周銳坤從中接受大部份款項。
餘下3項控罪分別指蔡霈珈、鄭喬心及薛兆衡,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各人持有的3個銀行戶口中3筆合共逾230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款項。4名被告已獲廉署準予保釋,以待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稍後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第二宗案件發生於2021年7月。被告李瀚賢,28歲,中國太平前保險代理,被起訴兩項欺詐罪名;次被告周銳坤則被控1項偽造罪名。
案發時,中國太平接獲兩份由李瀚賢售出、聲稱由一名客戶申請的保單申請,導致中國太平批准申請並發放佣金及其它款項共逾65萬元。經廉署調查後發現,涉案客戶並沒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請,亦沒有繳付相關保費。
另外,周銳坤涉嫌於一份保單轉讓文件中,假冒客戶及有關人士簽署,誘使中國太平相信申請是由客戶提出。涉案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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