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與旗下子公司ADOR負責人閔熙珍關係不合本月浮上枱面,25日HYBE向閔熙珍提告,閔熙珍召開記者會反擊,雙方矛盾持續激化。29日又傳出閔熙珍拒絕召開理事會,而HYBE訴諸法庭,提出要求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申請。

HYBE今日(29日)透露,閔熙珍本日上午回覆電子郵件,告知HYBE她將不會按HYBE的要求在30日召開股東大會。

此前HYBE以「閔熙珍涉嫌奪取公司經營權」為由,對閔熙珍展開監查調查,並向其提告。此外,HYBE也為了更換ADOR的負責人,而要求在30日召開股東大會。

對於此要求,閔熙珍本日以兩點回應HYBE,表明「HYBE要求更換ADOR負責人和公司董事會成員本身就是違法的」,以及「以監查召集理事會並非其權限,這沒有法律依據」兩點,拒絕HYBE要求召開理事會的要求。

而HYBE的相關人士對此表示,由於公司章程中擁有對理事職務執行進行監查的權限,也有權召開理事會,以及未獲回覆時直接召開理事會的權利,因此難以接受閔熙珍不回應的理由。

為了召開理事會,HYBE已由法律團隊向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提出召開臨時股東會的許可申請,預計將費時3周才能得知申請結果,而獲得法院許可的15天後才能召開股東會。因此HYBE自提出申請至實際獲准召開臨時股東會,預計將費時1個月至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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