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與旗下子公司ADOR負責人閔熙珍因經營權等問題交鋒,HYBE周五(26日)針對閔熙珍2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的內容,提出了12點的長文反駁。HYBE表示,公司就掌握的對話等,得知閔熙珍試圖搶奪公司經營權一事並不只是玩笑。

HYBE周四(25日)表明公司已掌握閔熙珍試圖搶奪公司經營權的相關證據,因此將展開監察與法律行動。對此,閔熙珍表明搶奪經營權只是私下談話的玩笑。HYBE首先針對這點回應,表明閔熙珍在數個月期間的對話和工作日誌中都留有相關紀錄,且參與對話的是負責HYBE上市業務並能確認公司所有財務資訊的會計師。

至於閔熙珍談到HYBE提供的金錢補償太少,HYBE表示閔熙珍的年薪在HYBE總公司及南韓子公司中是壓倒性的第一名。

而閔熙珍提出她突然被監查人員盯上的情況,HYBE表明,公司是在確認機密檔案外洩後,確認她試圖奪取經營權後才執行監查,對於大型違法事件,不會事先告知是合情合理的。

對於閔熙珍說HYBE未告知要歸還資訊資源,且在NewJeans回歸前搶走她的電腦讓她無法工作,HYBE表明公司提出此事後閔熙珍多次拒絕,而HYBE在沒收電腦後也立刻提供新的電腦和資料,不影響其工作。

關於答應讓閔熙珍組建的NewJeans未能以旗下第一個女子團體出道一事,HYBE表明此事並非公司不遵守約定,而是閔熙珍主張讓NewJeans在自己的品牌ADOR下出道,HYBE不顧Source Music的反對,尊重她的意見,讓成員們轉移到ADOR,還提供160億韓圜的資金,讓NewJeans以閔熙珍希望的方式出道。過程中因為轉移合約等問題才不得不推遲NewJeans的出道時間。

HYBE還反駁了NewJeans出道前不宣傳且出道後宣傳不足一事,並說明出道前是為了同時保護LE SSERAFIM與NewJeans成員組成的情報資訊,HYBE同時以數據佐證NewJeans出道後公司對旗下藝人的宣傳也沒有差別待遇。

至於閔熙珍主張HYBE令其簽訂奴隸合約,HYBE表明這是禁止自行經營是為了防止股東出售股份後在同一行業創業產生不正當的競爭,且此條款各行業都很常見,若其出售股份,公司也未永久限制其禁止自行經營。

至於HYBE前一天指閔熙珍與巫師研商公司經營事宜,但閔熙珍稱巫師只是普通朋友一事,HYBE表明閔熙珍在與該巫師對話過程中,不僅涉及管理層人員的股票數及投資者持股相關的內容,並按照巫師的建議做決定,因此無法將這些行動視為普通朋友,而是向外部人士洩漏公司資訊與介入公司經營。

HYBE還在長文聲明的最後表明,以藝人為人質威脅公司的是閔熙珍,而HYBE對她提出的各種要求妥協,但現在發現其試圖奪取公司經營權,因此只能對其啟動監查。而公司數次提議她在記者會和訪談中不要提及藝人,也是因為HYBE非常珍惜藝人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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