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將於今年8月實施。惟社區組織協會指,垃圾收集及環保回收的支援,極缺乏配套,認為政府需在經濟、垃圾收集及社區回收等方面作出支援,而市民建立習慣需時,故建議先按房屋類型分4階段試行助適應,之後才實施法例。社協建議延遲一年執法,又提倡每月派最少30個膠袋予所有劏房住戶棄置垃圾。
社協今日(3日)發表一項調查,訪問306名低收入不適切單位租客,40.8%受訪者擔心業主會藉垃圾徵費,加收垃圾費或租金,於已需額外購買垃圾膠袋的情況下,加劇其經濟壓力。
雖然逾七成受訪者表示,會配合政策減少製造家居垃圾,但是逾半受訪者的適應方式,是將多於一天的垃圾集合及棄置,兩成半更指會將廚餘倒入廁所馬桶,以減少垃圾袋的使用及丟垃圾的頻率。社協擔心,這或反而引起家居衛生問題,及大廈喉管堵塞等問題,增加大廈維修成本。
憂三無大廈住戶難證明
政府表示首6個月的適應期,會向部份房屋類型的住戶,包括三無大廈的住戶,派發每月20個15升的膠袋。社協指,並非所有劏房基層均可受惠。調查發現,37.9%受訪者並不清楚,自己所居的大廈是否屬於三無大廈。
另有39.5%居於舊區樓宇,但非居於三無大廈的受訪者,誤以為自己亦可以領取免費膠袋。有55.9%受訪者則不確定出租者是否願意發出有效的地址證明,供領取膠袋。
單位小回收無能為力
調查又發現,91.2%受訪者同意政府應該推出回收措施,76.8%贊成應推出環保政策,僅17.3%有使用「綠在區區」計劃,33.9%受訪者更表示不知道最近住處的「綠在區區」位置。另外有25.4%受訪者因家中未能儲存大量可回收的物品而不想刻意前往,15.2%因無法配合開放時間或站點離家太遠沒有使用「綠在區區」。
社協認為,本港的社區回收樞紐未臻完善,選址及開放時間不便利,侷限了基層的環保體現。另外,社協指出欲申辦「綠綠賞」實體積分卡,必須提交兩公斤回收物,相等於約100個膠樽、120個鋁罐或20份報紙,基層蝸居面積狹窄,逾半數受訪者反映,家居根本無空間收納上述回收物,認為「綠在區區」的入會及儲分門檻高,變相將有心付諸實行環保的低下劏房階層拒之門外。
社協指出,綠在區區回收時間一般為平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半,在職人士難以配合,認為應設置周日及黃昏流動回收站,加強接觸更多有潛在需要的群組。
憂徵費致更嚴重衛生問題
部份劏房均位於沒有升降機的唐樓。調查結果顯示,67.3%受訪者居住的大廈未設升降機,54%受訪者反映現時居住大廈的樓梯、天井及天台等位置有垃圾堆積問題。
另外,有38.2%受訪者擔心,垃圾徵費生效後居住的大廈或附近沒有足夠的垃圾桶供丟垃圾,會引致更嚴重的衛生問題。
在大型垃圾方面,社協提議政府應資助貧困戶支付相關費用或豁免收費,居民可以預約上門收集大型垃圾,及定期派出流動大型物件回收車。
倡每月最少派30個袋
社協建議,政府應每月最少派30個膠袋予所有劏房住戶棄置垃圾,市民可以自選在15L或以下的膠袋。政府就垃圾徵費執法時,第一次應先警告及教育,再犯才發告票。
另一方面不同政府部門應周詳規劃舊區放置大型垃圾桶及回收箱的位置及數量,以大廈出發路程5分鐘內為佳。差餉物業估價署應引用《租務條例》高調打擊藉故濫收管理費、垃圾清潔費的無良劏房業主,避免基層租客蒙受不必要損失。
社協又提議,政府可考慮參考德國實施綠點系統,以減少塑膠包裝廢料,立法規管簡化包裝銷售模式,產品生產商與零售商需要為包裝廢料埋單。此外應仿傚日本政府要求產品生產商於包裝盒上標示它屬於甚麼垃圾,其中可回收物料會有特別標籤顯示其為「資源回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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