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藉周星馳的電影《功夫》走紅的大陸女星黃聖依,與影視業總裁丈夫楊子日前到網紅表哥的直播間帶貨時捲入巨大爭議。其中一商家準備的117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臘肉產品,黃聖依夫婦只賣出一單,惹怒總共支付了3,000多萬元直播服務費的60戶商家報警處理,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

據陸媒「「紅星新聞」爆料,某臘肉品牌的負責人王女士,在看到抖音招商廣告後,衝著明星帶貨的效應與上海晟宸澤廣告傳媒有限公司(下稱「晟宸澤傳媒」)簽了合同,合同上寫明黃聖依楊子夫婦參與直播。在交了10萬元的坑位費後,對方承諾做兩場大主播直播帶貨和一些小主播直播帶貨,並且保1:14,即保底140萬元的銷售額,否則等比例退款。

王女士提供的合同顯示,「晟宸澤傳媒」提供直播帶貨服務,每場直播藝人為行業頭部達人,助力嘉賓為明星。其中,第一場直播時間為1月16日,由黃聖依楊子夫婦和網紅「表哥」覃進展直播帶貨;第二場的時間及藝人嘉賓待定。

當時,商家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產品,這些產品的保質期為180天,豈料最後只賣出一單,銷售額僅100多元,而且也沒見到商品與明星同框。

臘肉廠商負責人代表60多個商戶向上海警方報案。由於受害人總共支付3,000萬的直播服務費,但「晟宸澤傳媒」公司直播帶貨未達協議規定最低金額,也拒絕按對賭協議退款,故受害人認為該公司涉嫌合同詐騙案。

黃聖依工作室回應媒體時強調,與丈夫兩人沒有做過任何形式的招商等授權以及任何保量等承諾,且兩人全面履行完成了合約內容,包括約定的直播時長、需以嘉賓身份助力介紹30個指定產品等,也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黃聖依工作室還表示,已經第一時間敦促傳媒公司對各商家、各品牌方嚴格履約,及時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26日,警方回應稱,已受理此案,現正處於偵查階段。傳媒公司相關負責人出面解釋,並非合約詐騙,當時數據確實不佳,不過合約並非針對單場直播,後續還會安排其他直播場次補足銷售額。

事實上,利用明星光環來直播帶貨「翻車」的案例屢見不鮮,而且此次並非黃聖依首次陷入帶貨爭議。2020年,有直播代營運平台高層向媒體吐槽明星帶貨太坑,花10萬坑位費找楊坤帶貨,只賣出18,348元銷售額;而最坑的是花10萬坑位費找黃聖依直播,才賣出5個杯子,銷售額僅695元。

2023年11月23日,話題「明星收3.3萬元坑位費只賣出一包木耳」登上微博熱搜第一。11月21日,安徽寸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稱,因為演員杜旭東10月27日的直播帶貨活動,該公司向杜旭東方授權公司繳納了3.3萬元坑位費,但杜旭東最終只賣出一包木耳,售價64.9元。

2021年,某商家花了51萬元坑位費請港星陳小春為商品代言,結果最終只賣出了4,000元商品,商家一紙訴狀把推廣的傳媒公司告上法庭,廣州市中院最終裁決,負責推廣的傳媒公司退還商家41萬元。

此次黃聖依夫婦的直播帶貨風波引發高度關注,有網民直言:「產品本身的品質價格不咋地,指望明星賣出去也不現實。」「現在的演員不想著靠作品好好演戲,都想著帶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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