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陸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發文披露,她在揚州被一個警察強姦,但報警後無果。警方稱,她反抗不夠激烈,案件不能被定性為強姦。事件引發關注。

6月27日,這名女子在社交平台發文稱,2022年1月,她被揚州市蔣王派出所一王姓警察強姦,事後報警。但該警察沒有被處理,相反警方還對她進行了長達12小時的筆錄,一直試圖引導她是自願發生關係,期間還禁止她用手機與家人聯繫。

筆錄結束後,警方送她到酒店休息,並派4名警察監視。該女子說,因為她有抑鬱症,已瀕臨崩潰邊緣,最終警方同意讓她的家人把她接回家。

她表示,之後,警方找到她的朋友,包括前男友問話,「試圖以各種方式證明我是性工作者,從而否定我的指控。」案件拖了一年,強姦她的警察沒有受到任何處理。

(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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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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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帖文迅速引起輿論關注。28日,該女子再度發文稱,微博發出不到一小時揚州警方就聯繫了她,不到三小時就來到她所在的城市。

她透露說,揚州警方告知她,王姓警察已被調職降職,但案件無法被定性為強姦,理由是她「反抗不夠激烈」,並且身上沒有皮外傷。警方還說,可以對她進行經濟補償,並強行要求她刪除帖文。

該女子不同意,警方又找到她母親進行威逼恐嚇,把她媽媽嚇壞了,回家後對她大罵。

(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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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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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警方對這宗案件的處理,引發網民群起嘲諷:「2023年,新流行語:反抗不夠強烈!」

「如果不是真的,告這個女生不就行了,何必降職處理,又來個反抗不夠激烈,我不理解。」

「等待嫖娼等於嫖娼,強姦卻不等於強姦。反抗激烈了又說你襲警。」

「調離原工作單位,這妥妥的是護著強姦犯啊!」

(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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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輿論發酵,29日,揚州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已成立調查組調查此案。

但網民對這個調查組表示質疑:「自己調查監督自己,好搞笑的體制。」「貪官查強姦犯能查出來嗎?吃老百姓、用老百姓、坑害老百姓!」

還有網民對這宗案件提出十大質問,希望調查組正面回應:

1、有沒有試圖引導自願發生關係?

2、舉報者和涉事警察是怎麼認識的?有無發生關係?

3、有無要求女子先不要告訴家人?

4、所長有沒說會毀掉涉事警察一輩子?

5、有沒有派四個警察在酒店「監視」?

6、警方有沒有安排涉事警察與舉報者單獨相處?

7、女子舉報的是蔣王店派出所警察強姦,管轄立案的是否也是這個派出所?

8、有沒有對其前男友調查試圖證明舉報人是性工作者?

9、辦案警察有無嘲諷女子稱自己孩子是男孩不會被性侵?

10、涉事警察調離原崗位去了哪裏,調離的原因是甚麼?

有網民感嘆:「執法者犯起法來比罪犯更可怕!」#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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