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19日發表的《憲報》透露,政府從一般收入賬目中,撥出50億元專門款項作「維護國家安全」開支,是《港區國安法》實行以來首筆80億元開支後,第二筆標明用於維護國安的款項,即《港區國安法》生效不足3年,「國安」之名已經至少耗掉庫房130億元。但政府一如上次,重申根據《港區國安法》,特區國安委的工作資料不予公開,不會進一步披露該筆專門款項的使用細節,不過今次再無此筆開支是用於「未來數年」的字眼。學者黃偉國分析,當國安開支常態化成為必然,政府財赤也必然常態化,加上明日大嶼及北部都會區等大型項目,教育、老人福利等開支成為針對的對象,只是遲早的問題。
19日發表的《憲報》,在「政府一般收入賬目」的「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開支附表」中,列出「非經常性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在註釋標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經行政長官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此項50億元屬用以增加專門款項的非經常性撥款,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
2020年底撥款講支付「未來數年」事隔兩年半再撥款
查上一筆的80億元撥款,是在2021年2月5日出版的《憲報》內,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政府一般收入賬目開支附表中,同樣以「非經常性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列出。當時註釋的提述,與昨《憲報》大致相同,但最後一句則為「用以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未來數年的開支」;昨日《憲報》則沒有「未來數年」的字眼。
今次賬目中再出現「非經常性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換言之,上次支付「未來數年」開支的80億元後,由2020年底到今天僅約兩年半後,已經要再撥款,意味平均每年「國安」之名,已經要用香港至少32億元。
2021年2月底,傳媒報道政府在《財政預算案》的修訂開支預算中,提及該80億元,但沒提及詳情,引來關注。當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解釋,新財政年度沒有此項撥款,有關款項並已支付,故無在演辭提及,他當時稱會就此每年向立會提交報告。
在今年2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陳仍然未有進一步交代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政府消息人士向傳媒稱,適當時候會公布。
國安開支報告僅長2頁半
事實上,財政司司長辦公室曾經在2021年7月13日和10月19日,就「維護國家安全開支的專門款項的控制和管理」,向立法會提交分別只有2頁半A4紙長的報告,其中一整版用來交代背景。
兩份報告內容大同小異,當中均提及,駐港國安公署的經費由中央承擔,故80億元的撥款不涉任何駐港國安公署的經費。
報告指,專門款項的支出主要分為2大類:經常開支方面,「包括薪酬及津貼、專門服務聘用費用、租金、其它營運和行政支出等」;非經常開支方面,則「包括小型建築工程、專門設備、系統設置、機械及車輛,以及其它資本性開支」。
報告重申,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十四條,特區國安委的工作不受香港任何其它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資料不予公開,因此不會進一步披露該筆專門款項的使用細節,並特別提到「很多不同的司法管轄區,都視涉及國家安全的開支及人手編制為高度機密的資料,並不會公開相關的開支細節。」
黃偉國:國安已成唯一KPI 料影響教育、老人福利等
香港政治學獨立學者黃偉國指,現在整個政府的唯一價值就是「國安」,「只有國安而沒有經濟民生,整個特區政府只為國安而生,國安而活,國安而治,國安而管。即使整個香港已經人心渙散、人才凋零、人不似人、人面獸心根本已經不重要」。他更認為「國安」已成整個政府唯一的關鍵表現指標,「甚至是未來能否升官發財,也只有『國安』,當批評再不能發揮任何對政府進行監察及箝制的作用,倒不如就讓整個特區政府陷入國安的泥沼裏永不超生。」
被問到港府前後130億元的開支,對公共財政的影響,黃稱政府已經透過不斷抄牌、不斷招收過期的稅款等「無效又擾民的措施」,「意圖令已經穿了大洞的庫房增加收入」。他進一步分析,當國安開支常態化成為必然,同樣政府財赤也必然常態化,「加上明日大嶼及北部都會區等大型項目勢必推行,教育、老人福利等開支成為針對的對象,只是遲早的問題。」
警隊開支年年加
在增加國安開支之餘,警隊預算開支近年亦屢創新高。2020年政府發表反送中運動爆發後首份預算案,警隊預算開支大增24.7%(51億元),達257.9億元。
2021年的預算案,警方的預算開支為250.63億元,較2020/21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18.03億元。當中用於購置及更換俗稱「水炮車」的特別用途車輛預算為4.13億元,比上一年度多逾2.66億,急升近1.8倍。
2022年,預算案交代警務處於2022/23年度的開支預算為266.7億元,比較2021/22年度修訂預算232.6億元增加約14.7%。警隊整體裝備預算開支較上年度升幅近一倍,達12.8億元,當中涉以200萬元強化水警船。另用於採購「水炮車」在內的「警隊特別用途車輛」預算開支達5億元,較2021/22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22.8%,而「專門用途的物料及設備」開支為4.3億元。
今年的預算案,開支為眾紀律部隊之冠的警務處,開支預算增加6.1%,達268.411億元創新高。在警方四大綱領開支中,以「維持社會治安」預算佔最多,達129億元,按年增加4.2%。開支升幅最多的則是「行動單位的工作」預算,按年升12.3%達57.7億元,包括調派曾接受內部保安、人群管理及反恐技巧訓練的警務人員,在重大保安事故及公眾活動中維持公共秩序和確保公眾安全。至於「防止及偵破罪案」的開支增加5.1%達54.8億元;「道路安全」預算未26.8億元,上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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