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不是太荒謬了?」李先生說,他沒有想過作為朋友的銀行行長會挪用自己家的二百四十多萬(人民幣,下同)存款。涉案銀行只願意賠120萬,李先生對銀行提告,目前還在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在4年多的等待過程中,家裏兩個老人因積鬱成疾去世。
「九派新聞」3月20日報道,李先生介紹說,2018年底,他們一家人發現存在郵政儲蓄銀行南京江寧支行(簡稱郵儲江寧支行)的存款取不出來了。他們在2008年存入第一筆本金,連帶後續存入的錢加上利息,累計約243萬元。發現問題後,他們立刻報警。直到警方介入,他們才發現,存摺上除第一筆存款信息是真實的外,其它存取記錄都是假的。
2019年4月,時任銀行行長時某寧被抓獲。2020年9月,時某寧因挪用資金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3個月。
為了要回存款,李先生一家人將郵儲江寧支行告上法庭。南京市江寧區法院責令郵儲江寧支行返還存戶存款。郵儲江寧支行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理由是「存戶長期不查詢不符合常理」。
2022年5月,南京市中院撤銷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李先生說,發回重審後,現在已經經過了兩次庭前會議、兩次調解、兩次合議庭,最後一次是今年1月17日開庭。「他們(銀行)只肯賠120萬,但我們怎麼可能答應只賠一半?」
在重審階段的合議庭筆錄顯示,銀行認為,原告在處理自身存款的過程中沒有盡到審慎注意的義務。此外,存戶與行長時某寧是通過中間人介紹的,因此中間人應承擔主要責任。
李先生透露,他們跟時某寧的父母比較熟,可以說是朋友。20年前,銀行是有上門服務的,那時候還沒有現在的手機銀行可以隨時查詢,都是一本存摺「一本通」,家裏的老人們當時也要上班,沒時間總去銀行。
李先生稱,當時郵儲江寧支行為了吸儲,為大客戶提供很多VIP服務。行長直接上門為存戶服務,存完以後再把存摺、回執單送過來,每個月給存戶發一些米麵糧油,通過中國郵政寄到家裏。
「當時覺得既然他有吸儲的任務,就把他家的錢存到他那邊了。在事發前,誰都不會想到他會犯案。」
李先生表示,這些年斷斷續續在存錢。檢察院和法院已經把這些流水調查得很清楚了,最終認定是243.0109萬元。這還是截止到案發時的數目,到現在4年過去了,又產生的利息算起來應該也有七八萬了,這個錢他肯定會繼續追討。
李先生說,庭審中時某寧稱,他拿他們的錢買了奔馳車等。「其實不光是我們的錢,他外面也有很多民間借貸,後來我們聽公安講,加在一起有三千多萬。」
時某寧被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並責令其退賠被害單位郵儲江寧支行2,430,109元。現在,時某寧已經刑滿釋放。
李先生說,一審的判決書寫得很清楚,由時某寧退賠銀行錢款,由郵儲江寧支行返還他們的存款。
他說,現在4年過去了,家裏兩個老人因積鬱成疾加上基礎病都去世了……「我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希望能儘快判、正常判,我們一直在等,但我們還有幾個4年去等?」
3月20日,「存戶243萬被挪用:銀行只肯賠一半」被推上熱搜,引起廣大網民熱議。
「移動叔叔」:讓人挺生氣的,錢存銀行後,怎麼還得自己經常查詢,否則自行擔責?存戶委託行長存款,就是因為對方是銀行行長才會相信他並交由他存銀行,銀行必須履行合同,有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SH小豬豬」:按涉案銀行的邏輯,向銀行借的錢,銀行不經常催,也不用還了?銀行告我了,也只需要還一半?
「yzh47200899」:你可以試試,看看銀行會不會催你……
「微糖Scenery」:這年頭錢存銀行都不安全了,銀行行長挪用轉移顧客的存款,好幾百萬都找不回來了,投訴銀行也找不回來,這樣的新聞至少看見N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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